日期:2020-03-28 09:48:42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41 次
原标题: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控股股东的批复 来源:证监会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申请报告》(摩根华鑫证券字〔2019〕35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0号)《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第1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Morgan Stanley成为你公司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对Morgan Stanley依法受让你公司520,200,000元股权(占出资总额51%)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证券法》有关规定,加强对证券业务数据及投资者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三、你公司应当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四、你公司在变更股权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和公司住所地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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