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01 09:15:03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36 次
深南电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培训总结
时间:2020年03月31日 17:52:07 中财网
原标题:深南电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培训总结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深南电路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
于2020年1月14日对深南电路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培训。
一、培训主要内容
2020年1月14日,培训小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
办公室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围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关于可转债相关信
息披露的要求,提请公司关注可转债专项信息披露和持续督导的有关事项,包括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投资者增减持、本息兑付、转股、赎回、回售、募投项目
变更及跟踪评级报告等。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
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
许磊、赵宗辉、杨滔和余见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公
司人员主要有深南电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深南电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
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可
转债专项信息披露要求的认识,强化了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意识和义务意识。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深南电路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培训总结》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 超 谢良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31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
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培训总结》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滔 阳 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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