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10 10:19:3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43 次
根据银保监会通报,中信保诚人寿一天之内收到5章简单罚单。据了解,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银保监罚决字〔2019〕42号、43号、44号、45号、47号)显示,中信保诚人寿合计被罚1211万元。
其中,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存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罚款50万元。
同时,李杰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5万元。
应专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3万元。
潘重阳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3万元。
余林剑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违法行为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其警告,并罚款10万元。
资料显示,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50%。此外,李杰为原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负责人;余林剑为原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负责人。
除了因编制虚假材料被罚,中信保诚人寿还曾因发布虚假宣传内容被罚。根据银保监会此前通报,因在微信群编发内容不实的保险营销宣传信息,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收到了监管罚单。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有关规定,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李某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据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第五十三条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六十九条,责令改正,决定对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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