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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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20年03月17日 20:36:29 中财网
原标题:奥飞数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奥飞数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4号”文《关于核准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32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
18.15元。截至2018年1月16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6,2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807,16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5,400,837.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6,320,000.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239,080,837.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
[2018]G16003300326号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5,400,83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5,165,400.03
其中:2018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74,833,547.83
2019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20,331,852.20
加:利息收入
649,432.53
加:理财收益
9,128,253.78
减:银行手续费
2,307.20
募集资金余额
70,010,816.08
减:闲散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0.00
减:闲散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0,816.0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8年1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庙前直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9年10月与全资
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9年12
月31日余
额
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
高新支行
120907131710799
30,000,000.00
0.07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
15000091807295
30,000,000.00
0.36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广州白云
支行
82050078801500000069
105,400,037.00
6,704.83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庙前直街
支行
3602001029200651959
90,000,000.00
2,098.10
小计
255,400,037.00注1
8,803.36
廊坊市讯云
数据科技有
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广州白云
支行
82050078801500000466
112,999,335.44注2
2,012.72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0,816.08
注1: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小计255,400,037.00元,较募集资金净额少800元为募集资金在
各账户划转以及支付发行费用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前,公司通过广东奥飞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外支付募集资金使用款。
注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扣除手续费全部
转至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廊
坊讯云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对外支付了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资金或到期时归还。在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
科技有限公司需要使用资金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由公司自筹资金将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划转至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另行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四)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0,010,816.08元人民
币,其中7,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报告期内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机柜
3,000个,建设期1年,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870个机柜的建设,
剩余机柜因项目实施地点电力容量不足未启动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2016年立项,由于规划建设地点近年来电力需求快速增加,公司经多方协调仍
无法获得足够的电力容量。经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剩余
机柜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5号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立项
批复。
截至2019年9月,变更实施地点到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5号后“互联网
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电部门的正式批复,剩余机柜尚未启
动建设。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综合公司业务拓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规
划,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188号。为此公司完成了廊坊市讯云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由其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布局安排,根据建设标准的调整,将剩余机柜的建设数
量从2,200个机柜调整为1,500个机柜,并根据建设数量和客户要求的建设标准,
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额36,539.56万
元,扣除已投入的8,216.74万元剩下的投资额28,322.82万元调整为18,983.20
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
式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配合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计划延长
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
日。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则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了如下鉴证意见:我们认为,奥飞数据管理层编制
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飞数据2019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
对奥飞数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
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
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飞数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
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25,540.08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33.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516.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是
25,540.08
25,540.08注1
12,033.19
19,516.54注1
76.42%
2020年12月31日注2
355.59
注3
部分
完工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540.08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
355.59
-
-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25,540.08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公司募集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机柜3,000个,建设期1年,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
已完成870个机柜的建设,剩余机柜因项目实施地点电力容量不足暂未启动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2016年立项,由于规划
建设地点近年来电力需求快速增加,公司经多方协调仍无法获得足够的电力容量,于2018年11月按程序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剩余机柜建设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后需重新申请用电,截至2019年6月30日,
公司用电申请尚未取得供电部门正式批复,因此剩余机柜暂未启动建设。因取得供电部门用电批复的时间无法合理预计,经公司审慎
研究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完工日延长至2020
年6月30日。
2、经2019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为配合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计划延长
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定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
1
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经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剩
余机柜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5号。 2、
经2019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188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2019年9月,变更实施地点到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5号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电部门的正式
批复,剩余机柜尚未启动建设。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综合公司当前业务拓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计
划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188号。为此公司完成了廊坊市讯
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由其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布局安排,根据建设标
准的调整,将剩余机柜的建设数量从2,200个机柜调整为1,500个机柜,并根据建设数量和客户要求的建设标准,将首次公开发行募
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额36,539.56万元,扣除已投入的8,216.74万元剩下的投资额28,322.82万元调整为
18,983.20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上述事项已
经2019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24.0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已置换
完毕。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424.0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5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7,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需要使用资金或到期时归还。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70,010,816.08元人民币,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0.00元人民币,存放于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为10,816.08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
规使用的情形。
注1: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不含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及支付手续费,公司未来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将募集资金
实际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用于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中的19,516.54万元,包括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在广州建
设募投项目投入8,216.74万元,募投项目变更后通过实施主体廊坊讯云支付机房建设合同款10,980.00万元以及支付机房租赁房屋的押金及2019年四季度租金319.80万元。
注2: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3,000个机柜,规划实施地址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神舟路768号,截至2018年12月已完成870个机柜的建设;2019年
10月,公司经审议将剩余机柜的建设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188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廊坊讯云,剩余机柜建设规模调整为1,500个,
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18,983.20万元,计划完工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故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目前尚未实施完成。
注3: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建设3,000个机柜,第一批870个机柜于2018年12月建成,2019年1月开始产生效益。但由于2019年为已建成部分运营的第一年,需
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市场推广,募投项目效益未完全释放。2019年12月,有行业知名客户与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拟租用募投项目已建成部分,但要求公司进行相应改造,截至本
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改造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互联网数据中
心扩建项目
互联网数据中
心扩建项目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2020年12月31
日
355.59注1
项目目前
尚未建设
完成注2
否
合计
-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
355.5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况说明
1、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地点近年来的电力需求快速增加,经与相关各方协调后仍无法获得足够的
电力容量。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剩余机柜建设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5号。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该事项为董事会权限,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由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公司需为项目重新申请用电,但截至2019年3月,公司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电部门
正式批复。因获得供电部门用电批复的时间无法合理预计,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延长“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期限。公司于2019
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完工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该事项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募投项目“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由
于互联网行业技术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计划研发方向已不适应当前的技术和市场环境。若继续以
自筹资金建设“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竞争力作用有限,无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于2019年3
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截至2019年9月,变更实施地点至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5号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电部门的正式批
复,剩余机柜尚未启动建设。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公司当前业务拓展需求及实现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部分“互联网数据
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188号。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2019年
10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188号。(2)同意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讯云。(3)同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布局安排,根据建设标准的调整,将剩余机柜的建设数量从
2,200个机柜调整为1,500个机柜,并根据建设数量和客户要求的建设标准,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
总额36,539.56万元,扣除已投入的8,216.74万元剩下的投资额28,322.82万元调整为18,983.20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4)同意延长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2020年6月30日
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5)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公司拟使用“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剩余的募集资
金18,275.88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结算时为准)向廊坊讯云增资,其中3,900.00万元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期向廊坊讯云出资,全部出资完成后,廊坊讯云的注册资本为4,00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000.00万元,公
司仍持有其100.00%的股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
1、公司募集资金于2018年1月到位,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机柜3,000个,建设期1年,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
870个机柜的建设,剩余机柜因项目实施地点电力容量不足暂未启动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2016年立项,由于规划建设地点近年
来电力需求快速增加,公司经多方协调仍无法获得足够的电力容量,于2018年11月按程序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剩余机柜建设实施地
点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后需重新申请用电,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用电申请尚未取得供电
部门正式批复,因此剩余机柜暂未启动建设。因取得供电部门用电批复的时间无法合理预计,经公司审慎研究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完工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2、经2019年10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为配合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计划延长募投项目的计
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1: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建设3,000个机柜,第一批870个机柜于2018年12月建成,2019年1月开始产生效益。但由于2019年为已建成部分运营的第一年,需
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市场推广,募投项目效益未完全释放。2019年12月,有行业知名客户与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拟租用募投项目已建成部分,但要求公司进行相应改造,截至本
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改造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2: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同时延长了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2020年6月30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故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目前未全部实施完
成。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慧红 刘思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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