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18 02:23:45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2 次
文章|《中国金融》2020年第3期
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金融治理是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治理。发展和完善金融制度,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系,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加快完善金融制度体系特别是重要金融制度,健全金融治理体系,提高金融治理能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实体经济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有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金融业发展同样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有力服务和支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但也不能不看到,现阶段我国金融发展仍然相对滞后,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突出表现为长期存在的比其他发展中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更为突出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
追根溯源,主要还是金融体系结构不健全,一方面,金融供给侧结构性问题突出,金融服务供给难以适应实体经济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治理体系不完善,金融治理能力不适应,制约了金融发展和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例如,为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我们推动大中型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着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银行,但大中型银行存在内部授权激励约束等制约,中小银行普遍面临公司治理难题。特别是中小银行的治理问题尤为突出,有的“一股独大”,沦为大股东“提款机”;有的“内部人控制”,激进经营、野蛮扩张。不仅中小银行发展存在“发展—风险—监管—停滞”的挑战,资本市场等领域同样面临“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等循环难题,金融治理体系不健全极大地限制了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能力的提升。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支撑,金融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保障。国际经验教训反复表明,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金融治理不完善是金融服务不到位和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产生的重要原因。无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现代化金融体系,还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保障国家金融安全,都必须进一步发展完善金融制度体系和金融治理体系,加快形成“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的制度体系。当前,一定要在下功夫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推动金融服务结构和质量来一个根本性转变的同时,下大功夫改革完善金融治理体系,推动金融治理能力和水平来一个根本性提高。
改革完善金融管理制度,着力构建“3+2”现代金融治理框架
金融是经营信用、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以金融监管和金融调控为核心的现代金融管理是金融治理体系的核心,也是金融业管理不同于一般性经济管理的特殊制度安排。要着力健全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次的金融治理支柱,加快完善行业自律、外部监管两大辅助治理制度。
一要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微观金融治理主要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的公司治理,这是金融治理体系的基础制度,也是现阶段的明显短板。要加强金融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从根本上解决党的领导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要加快金融机构公司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强化内在制衡机制,避免股权过度集中和过度分散,防止“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要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内部管理和合规管理,强化行长风险内控责任,建立业务发展与风险内控的平衡机制,提高风险内控指标的考核权重,完善内审制度,把好风险防控的第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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