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达被警告并罚款40万元 未及时披露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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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2-20 05:36:0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7 次


  中国网财经2月18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康达”或“康达尔”证券代码:000048)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康达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康达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10月27日,康达尔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后续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2月8日,康达尔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议案内容为聘请瑞华所为康达尔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大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弃权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率为47.57%,该议案最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9日,康达尔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拟聘请瑞华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后续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11日,康达尔收到京基集团提交的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为公司2017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康达尔公告称,因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曾某虹为立信所合伙人,京基集团该议案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独立性原则,故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14日,康达尔电子邮箱收到京基集团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所)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4月16日,康达尔收到京基集团的相关书面文件。康达尔公告称,康达尔董事会以京基集团相关提案不符合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选聘程序、提案中的信永中和所在未就年审工作有关事项与公司进行事先接洽与沟通的情况下便出具相关承诺函(同意承接康达尔2017年年报审计业务)系不负责任的行为、在距离年报披露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频繁要求临时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考虑年审工作的实际操作性、公司收到京基集团书面材料距离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足10日等四大方面理由,决定不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25日,康达尔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内容为聘请瑞华所为康达尔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4月2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要求康达尔不得在4月25日举行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剥夺京基集团的表决权,并应当将京基集团所持康达尔123,677,371股全部计入该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京基集团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再次投了弃权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率为42.9655%,该议案最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28日,康达尔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载明,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基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公司无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导致公司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相关定期报告。

  截至2018年4月30日,康达尔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8年8月31日,康达尔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监会认为,康达尔未在2017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违反《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康达尔未在2018会计年度第3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信披办法》第六十一条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处罚”的行为。

  根据《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康达尔未及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时任董事长罗爱华和时任总经理季圣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

  二、对罗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三、对季圣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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