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26 19:57:43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63 次
原标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万国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99223件,同比增加11.6万件,上升24%;办结504138件,同比增加9.4万件,上升22.8%;法官人均结案492件,同比增加40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60件。其中,市中院收案79184件,办结59305件,同比分别上升26.6%和20.5%,收、结案总量均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一、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犯罪,推进平安深圳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329件,判决被告人28930人。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坚决守住国家安全“南大门”。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毒品犯罪,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判处杀人、抢劫、绑架犯罪529人,毒品犯罪2430人。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18人,审结“5·16”南山大道“癫痫”司机驾车撞人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刘建刚在公交车上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强拉手刹,严重妨害安全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持续攻坚扫黑除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涉恶犯罪85件521人。高杰等4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龙华一带,绑架抢劫、欺行霸市,市中院依法判处高杰死缓并限制减刑。原市卫计委副主任刘堃、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均被从重惩处。开展“套路贷”等恶势力犯罪专项治理,判处“套路贷”犯罪72人、虚假诉讼犯罪41人。制定全国首个《刑事涉案财物执行工作指引》,为“打财断血”提供制度规范,依法罚没财产7559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从严惩治腐败犯罪。依法惩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35人、行贿犯罪85人,审结市投资推广署原副署长李石受贿案、“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挪用公款案。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观澜黎光社区工作站原站长、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刘桂荣收受贿赂、侵占集体资产、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涉案金额2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依法惩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严惩拐卖、性侵、虐待妇女儿童犯罪517人,韩国庆在公交车上猥亵女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严惩危害校园安全犯罪23人,曾锦辉等8人在多家中学收取保护费、殴打欺压学生,张智等11人非法开展“校园贷”、纠缠恐吓家长还款,均被依法从重惩处。南山、龙华法院被评为“全省青少年维权岗”。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非法证据排除”等4项规程,明确检察机关举证责任,完善侦查人员出庭、证人保护制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7名被告人宣告无罪。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认罪认罚被告人从宽处罚,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4332人。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对符合条件的51名服刑罪犯,依法裁定特赦。
二、依法化解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坚守中立裁判地位,依法把握利益平衡,妥善化解各类纠纷,通过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价值,维护公平正义。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09580件,同比上升17.4%,标的额2082亿元。弘扬契约精神,依法维护守约方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守合同重信用”,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39588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依法遏制高利放贷,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3306件,标的额392亿元。坚持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007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等17.7亿元。坚决规制“劳动碰瓷”行为,谭某2年内短期入职20余家单位,通过建立劳动关系牟取额外经济利益,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34件,同比下降1.2%;办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160件,是上年的2.2倍。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68件,裁定不予执行75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协调市司法局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设立行政纠纷调处工作室,化解行政争议486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违法建筑,办理相关案件295件。开展“违法建筑处置疑难法律问题”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和市政府高度重视,被评为“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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