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10 07:17:40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56 次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
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启东金美化学有限公司、福建帝盛科
技有限公司、杭州帝盛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帝凯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
权,并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欣阳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关于强化在上市公司
并购重组业务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通知》等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中,华龙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
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的相关规定之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卫民 全洪涛 曾鸣谦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
上一篇:上一篇:现场+远程 华泰证券全时保障客服高效运行
下一篇:下一篇:中信证券华南(原广州证券)关于获准撤销内蒙古分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