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17 12:09:3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65 次
深圳盐田区发布支持建筑工程复工措施财政补助工作指引
补助范围:
对盐田区在2020年3月10日(含)前复工且未发生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在建工地(含区管项目、市管项目、水务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及其到岗人员(包括施工、监理、劳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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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盐田区在2020年3月10日(含)前复工(完成复工自查并已经监督部门核实)且未发生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在建工地(含区管项目、市管项目、水务工程项目、交通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补助标准:
(一)按5000万投资额以下的工地每个工地1万元、5000万投资额(含)以上的工地每个工地2万元标准给予该项目总承 包企业防疫物资费用补助。
(二)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到岗人员(施工、监理、劳务单位人员在岗1个自然月以上或满29个自然日的,人员在盐田区内有多个项目任职的,只能申报1个)交通补助。
(三)对企业于2020年3月10日(含)前使用专车从非疫情严重地区接送、招聘员工返岗的,45座(含)及以上的客运大巴按省内1000元/车次、省外3000元/车次标准予以补助,其他客运车型按运送人数比例核准补助。单个工地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附件: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支持建筑工程复工的若干措施财政补助工作指引
附件1:盐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支持建筑工程复工的若干措施(深盐肺炎防控办〔2020〕24 号)
附件2:盐田区建筑工程防疫物资费用补助申请表
附件3:盐田区建设工程到岗人员交通补助申请表
附件4:盐田区建筑工程专车费用补助申请表
附件5:申请到岗人员交通补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政策详情及附件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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