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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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博特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8:57:06 中财网
原标题:罗博特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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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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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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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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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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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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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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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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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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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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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2.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流程是否符合相关制度的要求;
3.核查公司内部文件收发、印章使用记录;
4.核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是否及时、真实、准确;
5.核查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流程及执行情况;
6.核对公司信息披露与外部信息的一致性。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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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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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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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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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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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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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核查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制度建立完备性;
2.通过公司财务数据、外部媒体、关联方等渠道核查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迹象;
3.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公允、交易的必要性;
4.核查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规定;
5.通过查询贷款卡信息、公司三会记录、印章使用记录等方式查询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
决策程序。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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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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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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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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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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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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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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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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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核查其完备性;
2.核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时间及审议机构;
3.核查公司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等事项的审批程序;
4.取得募集资金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使用记录及审批程序,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
5.核查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及实现的效益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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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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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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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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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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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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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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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公司的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报告,核查业绩快报、业绩预告、财务报告披露的
业绩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2.核查公司重大财务数据的合理性,分析是否存在业绩操纵的迹象;
3.比较公司历年的财务数据,核查相关财务指标是否存在大幅波动;
4.查询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行业的业绩情况,核查公司业绩是否与所处行业存在明显差异。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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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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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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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取得公司及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2.分析公司股权变动情况,核查公司股东是否违背股票减持承诺;
3.分析控股股东主要经营业务、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
违背同业竞争的承诺;
4.分析股东大会投票情况,核查一致行动协议是否得到执行;
5.分析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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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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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分析公司的现金分红方案,对比现金分红制度,核查公司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
2.核查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
3.取得公司大额支出凭证,核查其交易背景;
4.分析公司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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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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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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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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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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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要求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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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需要发行人进行整改的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王 刚 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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