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09 10:22:28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1 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工大高新”)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一)项、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如果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8亿元;为控股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控股股东”)及工大集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32.46亿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余额能否全部解决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尚在进行标的资产的论证工作,后续能否实施资产注入存在不确定性。如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不能解决,存在资产注入不能如期履行的风险。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现处在立案调查阶段,如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存在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ST工新控股股东承诺延期事项的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4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认真落实,并将问询函所涉及事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业大学(以下简称“工业大学”、“实际控制人”或“哈工大”)及公司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及时沟通。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公告,工大高总称由于2019年年底前完成资产注入存在困难,拟将上述承诺延期至2020年年底以前,并以上市公司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为前提。目前公司处于立案调查阶段,截至三季度末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7.47亿元,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33.7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目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情况,说明前期承诺是否审慎,充分评估上述承诺履行是否具有可行性;(2)说明尚不具备资产注入条件的情况下,仍然认为2020年之前可以履行承诺的原因;(3)作为资产注入前提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解决的具体计划和预计时间;(4)相关承诺延期至2020年底前完成的具体依据,相关预测是否准确合理,以及确保后续承诺履行的相关措施。
回复:
(1)结合目前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情况,说明前期承诺审慎性、可行性
2018年年底,工大集团经充分论证,制定了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解决方案,计划通过将万豪酒店等资产变现方式偿还占用资金,通过处置机场专用路等资产清偿自身债务,进而解除公司涉及的违规担保问题。截至2019年4月,工大集团累计偿还公司占用资金本金2亿元,解除公司违规担保本金4.8亿元。因此,工大高总预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在2019年年底前解决具有可行性。2019年4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工业大学与控股股东工大高总签署《协议书》,控股股东做出《承诺》并认为2019年年底前完成资产注入事项具有可行性。公司披露了《协议书》与《承诺》及后续进展情况,并对资产能否注入公司做出风险提示。
(2)尚不具备资产注入条件的情况下,认为2020年之前可以履行承诺的原因
工大集团在实施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解决方案过程中,一是与部分债权人达成的和解方案因情况变化还需要进行调整;二是部分资产使用性质变更程序尚未办理完毕及其他综合原因,导致了工大集团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解决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工大高总认为,2019年年底前向公司注入资产不具备可操作性,做出了延期履行承诺的决定。
工大集团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解决方案中,另外一项资产处置已经进入评估阶段,其他解决措施也在一并推进中,且有关政策支持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实际控制人已经遴选了拟注入的资产。工大高总认为,工大集团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解决方案具有可行性,在实际控制人资产注入后,工大高总经整合后,力争于2020年底前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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