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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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金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2月28日 21:35:34 中财网
原标题:川金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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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文件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
作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就川金诺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2020年度关联担保预计
根据2019年川金诺关联担保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川金诺业务发展需要,预
计川金诺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起始日
担保方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担
保是否已履行完毕
1
刘甍
7,500
2019年02月22日
刘甍先生为公司无偿提
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否
2
刘甍
20,000
2019年09月04日
刘甍先生为公司无偿提
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否
1、川金诺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控股股东为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川金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2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出具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7,500万元
综合授信所涉及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事项尚处于担保履行中。
2、川金诺全资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川金诺”)
以自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支行申请项目
贷款并由公司及控股股东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川金诺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2019年9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甍签订《保证合同》,对
子公司广西川金诺取得广西北部湾银行2亿元长期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保证
人的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担保事项尚处于担保履行中。
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川金诺2019年2月1日、2019年8月16
于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
东为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6)、《关于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
控股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甍先生,为川金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持有公司股份39,340,769股,持股比例为39.13%。
三、关联担保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1、控股股东为川金诺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川金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
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构成实际
关联交易金额为0。
2、全资子公司广西川金诺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川金诺、
控股股东为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川金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为广西川金诺向广西北部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防城港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事宜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间免于
支付担保费用,构成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0。
四、关联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川金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甍先生为川金诺和广西川金诺的上述贷款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解决了川金诺和广西川金诺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
题,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且上述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川金诺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川金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甍先生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
2、监事会审议程序
川金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事前认
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关联董事刘甍先生在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时回避表决,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川金诺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上述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川金诺的利益,
并经川金诺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对川金诺上述关联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关联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庆虎 陈海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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