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19 05:08:21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48 次
4月25日,银隆新能源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控告对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人的相关刑事案件已于2018年11月8日正式立案侦查,三起民事案件已召开庭前会议,将于近期正式开庭审理。前述案件,涉及侵占公司利益总计超过14亿元。
银隆新能源称,在最新的刑事案件中,公司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及公司原总经理孙国华等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1.1亿元,涉嫌诈骗罪。
2013年9月6日,相关政府财政部门向银隆新能源银行账户转账1.123亿元科技扶持资金,专款用于所扶持科技项目的发展。经核对公司财务记账凭证发现,同月9日,银隆新能源以还借款的名义,将上述1.1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分为5000万和6000万两笔)支付给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魏银仓全资控股,下称“银隆集团”)。经公司核实,该政府扶持科技项目申请书所述的设备、产能均不存在,且补贴项目具体经办人为“银隆集团”员工。
资料图片:2018年天津客车展银隆新能源展台
银隆新能源表示,该笔政府专项补贴资金转为魏银仓个人控制,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大股东魏银仓及孙国华等涉嫌骗取国家财政资金。
其他的三宗刑事案件包括:
第一为冒领公司补偿款1.5亿元,涉嫌犯罪。2016年,魏银仓及孙国华等在公司及其他股东不知道的情况下,用“银隆集团”与广通汽车原股东等方面签订补偿协议,”骗取“原属于公司的补偿款1.5亿元。
第二为采购设备虚增价款2.6亿元,涉嫌职务侵占罪。2014年9月,公司以4.99亿元的价格,向深圳格银电池设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格银”)采购一批设备。经公司核实,“格银”没有生产线,实际以2.24亿元的价格,采购其它厂家的设备转卖给公司。而“格银”当时的唯一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谭伟平,是大股东魏银仓妻妹。
第三为虚构1.7亿元工程款的建设合同,涉嫌职务侵占罪。2014年1-4月,公司与河南开宇建筑有限公司(下称“开宇”)签订了多份土方工程合同,并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约1.7亿元。经公司核实,该工程没有实际施工。
此外,公司还公布了三宗民事案件。包括“同一专利重复转让,公司损失9500万元及利息”、“债务抵销,公司损失3.75亿元及利息”、“货款无法收回,公司损失2.12亿元及利息”。
银隆新能源表示,以上案件,公司已经掌握并提供确凿证据。目前,公司仍在继续核查除上述案件外的大股东、原董事长魏银仓及原总经理孙国华等侵占公司利益事项,将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
此外,公司确认魏银仓身处美国、孙国华已被刑事拘留数日情况属实,部分与刑事控告事项有关的人员已无法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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