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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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泰神: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3月16日 23:11:52 中财网
原标题:舒泰神: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认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现就公司2019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舒泰神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445号”文核准,于2011
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52.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87,675万元。截至2011年4月11日止,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
荐费用后的83,629.625万元已全部存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开设的0200059009200006249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宁信会验
[2011]003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3,159.285万元。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16.19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862.977
万元,余额为52,363.006万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款
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支行
0200316819100034757
53,629.625
-
注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110061274018010015538
20,000.000
-
注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01090978000120109090999
10,000.000
-
注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1101400160000015452
-
-
注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12007880374202
-
-
注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116
-
1,064.320
注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113
-
6.979
注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
110909693410909
-
14,446.766
注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
11014933689004
-
438.948
注9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699649188
-
0.151
注10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604312388
-
0.169
注11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8039100000001627
-
-
注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630916791
-
8,205.673
注13
合 计
83,629.625
24,163.006
注1、注2、注3、注4、注5、注12:相关专户已销户。
注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1,064.320万元。
注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6.979万元;
注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14,446.766万元。
注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438.948万元。
注10: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0.151万元。
注1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人民币0.169万元。
注1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专户存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以协定存款方式放募集资金人民币8,205.673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5月6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等三家
银行及当时的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后因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丧失保荐资格,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机构,公司聘请德邦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2011年11月13日,公
司与德邦证券及上述银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情况良好。
2012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两个银行分别增设募
集资金专户,现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到期后,公司将陆续把募集资金转存至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在内的以上三个银行专户。
2013年6月,公司与德邦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2013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存款到期,公司将此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至2013
年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4年8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
园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2014年8月,公司与本保荐机构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8月20日,公司注销平安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至2014年末,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
庄支行专户。
2015年12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增设两个募集资
金专户,并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两个
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
户。2016年1月18日,公司注销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2016
年2月,公司与德邦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6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方庄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
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专户。2016年7月,
公司与德邦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7月15日,公司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专户。至2016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方庄支行专户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
2017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5月,公司与保荐
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方庄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7年9月,公司与保荐
机构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清华园支行专户部分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2018年3月,公司与保荐
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厦门国际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厦门国际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3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广渠门支行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银行专户;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丰台支行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专户。2019
年4月,募集资金转出后注销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专户。
2019年4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
行无协议签署权限,协议签订主体调整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方庄支行专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专户、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渠门支行专户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专户。
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159.2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16.1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862.9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否
22,128
22,128
-
20,388.843
92.14%
2013年
5,198.586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128
22,128
-
20,388.843
92.14%
2013年
5,198.586
超募资金投向
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注1】
否
4,500
1,000
-
1,000
100.00%
-
-33.071
不适用
否
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
究有限公司
否
2,000
2,000
-
2,000
100.00%
-
-49.767
不适用
否
增资全资子公司-北京三诺佳邑生物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否
3,000
3,000
-
3,000
100.00%
-
-94.945
不适用
否
增资控股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
否
5,000
5,000
-
2,630
52.60%
-
-19.473
不适用
否
购买子公司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
限公司少数股权
否
7,000
7,000
400
5,800
82.86%
-
不适用
否
投资建设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
是
10,000
2,800
574.602
2,277.460
81.34%
-
-
不适用
否
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
目
否
15,000
15,000
1,241.592
4,622.774
30.82%
-
-
不适用
否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四川舒泰神生物
制药有限公司
否
10,000
10,000
300
2,700
27.00%
-
-2.500
不适用
否
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注2】
否
3,443.900
3,443.900
3,443.900
100.00%
-
-2,128.963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9,943.900
49,243.900
2,516.194
27,474.134
55.79%
-
-2,328.719
合计
82,071.900
71,371.900
2,516.194
47,862.977
67.06%
-
2,869.86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舒泰神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正式投入使用,已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1年上市,获得超募资金61,031.285万元。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分别对全资子公司-北京舒泰神新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
2,000万元、北京三诺佳邑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3,000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2年
9月支付2,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分别于2017年6月、2017年10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
公司退还的保证金合计1,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8年2月将收到退还的保证金1,000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对外投资暨增资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完
成后,公司持有德丰瑞60%的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增资款2,630.00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建设冻干粉针剂和固体制剂车间项目;2019年03月
0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决定
终止冻干粉针剂生产车间项目,同时调整固体制剂生产车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投资总额由4,500.000万元调整为2,800.000
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2,277.460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投资建设蛋白药物中试生产车间项目,截至2019年12
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4,622.774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000.000万元购买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本次
购买完成后,舒泰神持有德丰瑞100%股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5,800.000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0万元对外投资并设立四川全资子公司,实施建设医药生
产基地项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2,700.000万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2018年9月,公司以超
募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500.000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3,443.9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27,474.134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5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
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明确意见,并于2011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7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闲置的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2月27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年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未确定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5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60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
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明确意见,并于2011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予以公告。
注1:2012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500 万元收购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2
年9月支付2,000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注射用凝血因子X 激活剂”项目未能取得二期临床批文。根据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款调整为1,000.00
万元,公司将无需再向北京诺维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方支付取得二期临床所有批文的股权转让款项2,500.00万元;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017
年10月、2017年12月、2018年1月收到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退还保证金1,000.00万元。截止2018年06月30日,北京四环科宝制药有限公司
应退还的保证金已全部收到。
注2:2018年6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万美元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
2018年9月,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支付美国全资子公司Staidson BioPharma Inc增资款500万美元,按照增资时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3,443.900万元。
四、会计师对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舒泰神《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0】00197号《鉴证
报告》,其鉴证结论为: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等
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
五、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德邦证券对舒泰神2019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和核查内容包括:获取舒泰神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说明以及使用的具体明细表;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台账及对账单;查阅会计
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等。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认为,舒泰神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
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邓建勇 吴旺顺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03 月 16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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