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龙股份: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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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龙股份: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0年02月18日 23:46:43 中财网
原标题:麟龙股份: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股票
申请文件》等文件先后公布。新三板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政策逐渐明朗。
出于公司经营规划和未来发展考虑,公司董事会经充分讨论,对
公司的上市计划进行调整,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并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议案》。2020年1月20日,公司领取了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0]2号)。
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规定》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与各中介机构正筹划本次公开发行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
再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行性。鉴于公司已
于2016年完成上市辅导备案验收工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事项不再
另行申请辅导备案。
三、协议相对方基本情况
东兴证券成立于2008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5441G,注册资本为2,757,960,657元,法定代表人为
魏庆华,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
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四、风险揭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战略约定,公司将按照《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
审批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20
年
2
月
1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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