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0 02:36:38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46 次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_光明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作者:刘伟(中国人民大学校长、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理事长)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扩充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从而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生产、分配和运行机制的有机统一,具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显著优势。深入认识《决定》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新概括,对于更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生产、分配和运行机制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三项基本经济制度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相互促进,是经济制度体系中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部分,起着规范方向的作用,对经济制度属性和经济发展方式有决定性影响。
根据《决定》,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突出特征表现在:一是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里既包括整个社会的所有制结构特征,也包括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尤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二是在收入分配方式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生产决定分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了分配制度的性质和实现形式。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是由所有制的本质和特征规定的,也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在利益分配上的实现。三是在经济运行方式上,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种经济运行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和分配制度所决定的,同时又是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的一种实现方式。
上述特征表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生产、分配和运行机制的有机统一,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又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以往只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作为基本经济制度,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未明确为基本经济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作为由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并以其为基础的分配制度和运行机制来对待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这三方面作为有机联系的统一体,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表明我们党在理论上对这三方面制度的内在联系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
首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中每一方面制度的形成和完善,都是党领导人民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进程中取得的。
在所有制方面,从打破单一的公有制,到承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再到明确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到强调“两个毫不动摇”,所有制结构和实现形式的改革贯穿于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实践过程,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更是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在分配方式上,从扭转否定按劳分配原则的错误,到以贯彻按劳分配为原则的价格体制、工资体制改革;从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传统,到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再到强调和实践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从明确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到承认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特别是承认要素市场化基础上按要素的市场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收入分配的理论和实践同样是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实现的。
在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上,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与市场配置资源的竞争性机制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合起来,同样经历了长期的探索。从打破把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对立的传统,到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可以引入市场调节;从承认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到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承认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到强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理论和实践均证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和特征是在改革和发展的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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