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1 08:18:1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56 次
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局了解到,为促进中山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体系,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度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从即日起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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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范围内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具体补贴标准为:2018年建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按设备输出功率予以补贴,其中,直流充电桩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
具体申报条件包括: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地点需纳入我市的年度建设计划或工作方案;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换电数据共享,应接入中山市充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粤易充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充电基础设施需按相关规定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其中,验收报告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
该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18:00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者应提供如下资料:
(一)《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立项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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