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7 19:41:5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12 次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粤01民初1333号
北京中广爱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欣、刘国强、北京润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爱益时代集团有限公司、黄兆峰、马凤杰、崔永利: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省商业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中广爱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刘欣、刘国强、北京润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爱益时代集团有限公司、黄兆峰、马凤杰、崔永利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9)粤01民初133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3月10日9时在本院第21调解室证据交换,2020年3月11日9时在本院第7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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