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07 10:43:01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8 次
《三亚市鼓励拓展境外航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出台
新开航线每班最高补100万元
日前,围绕加密三亚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国际航线的目标,三亚出台了《三亚市鼓励拓展境外航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航空公司和包机公司自营、直飞境外的航线,新开国际定期直航航线的航班补贴每班最高可达100万元,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或包机单位入境境外旅客补贴每人次最高可达900元。
据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围绕加密三亚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国际航线的目标,促进三亚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三亚结合近年来境外航线拓展的实际情况,调整补贴办法。《办法》在补贴标准中明确了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航班、新增加密境外直飞航线航班、新开境外不定期直飞航线航班等补贴标准。
根据《办法》,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航班(开飞之日前连续24个月无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执飞过三亚到该境外城市航线的定期直飞航线航班)补贴,执行期不少于2年,平均每周执行不少于1班。根据不同航班类别、不同座位数机型,给予3年培育(以该航线首飞之日起计算),第一、第二和第三年分别按照财政补贴标准的100%、75%和50%计算。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航班按小于4小时、4—8小时、8—12小时、12—16小时、16—20小时、20小时以上等六个往返航程时段区分,每班给予10万至100万不等的补贴。
《办法》规定,新增加密境外同一客源地城市的直飞航线航班,原则上鼓励一家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执飞。在客源市场充裕的情况下(该航线航班客座率平均在75%以上,入境旅客客座率平均在50%以上),支持第二家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加密该航线,航班补贴参照该航线首飞航空公司当年度补贴标准执行。如果该航线航班客座率低于75%或入境旅客客座率低于50%的情况下,不给予第二家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的航班补贴。
新开境外不定期直飞航线航班补贴,按照新开境外定期直飞航线航班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办法》还明确了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标准。对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执飞的国际亚洲航线(含港澳台)和洲际航线的所有境外直飞航线航班(含新开境外不定期直飞航线航班),分别按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400元和600元的标准给予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对航空公司或包机企业执飞的所有境外定期经停航线航班或代码共享的中转联程航线航班(须同航班号),按照亚洲经停航线和洲际经停航线的区分,分别按入境境外旅客每人次600元和900元的标准给予入境境外旅客量补贴。
(记者符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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