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16 14:15:58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65 次
反洗钱监管持续加强。 一天之内,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三家金融机构各领一张千万级别巨额罚单。 昨日,央行一口气公示27条行政处罚信息(银罚字【2020】1号-27号),涉及两家银行、一家证券公司,共计罚款5275.5万元。三家金融机构所领罚单金额均超过千万元,其中民生银行的罚单金额最高,达2360万元。同时,三家机构共有24人被罚。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被罚的对象不是券商或银行的分支机构,而是总部。此外,直销银行、经纪及财富管理部、零售业务部等多个部门的高管均领罚单,涉及面颇广。 涉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
民生银行被罚2360万元
其中,央行对民生银行及相关人员开出13张罚单,共计罚款2405万元。 具体来看,民生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据此,民生银行被罚2360万元。
此外,民生银行的12位相关业务人员也遭到了央行的处罚。 其中,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海峰被罚款7万元,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段兰芳被罚款4.5万元,时任民生银行内控合规部总经理张春方被罚款3.5万元。被处罚的原因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光大银行收1820万元罚单
8名时任负责人遭罚
央行对光大银行及相关人员开出9张罚单,罚款共计1843.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内容显示,光大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罚1820万元。
此外,央行同时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作出个人处罚。 具体来看,涉及的有:1)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章任被罚3.5万元、反洗钱处处长于宝一被罚2.5万元;2)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柴如军被罚3.5万元、副总经理黄丹被罚3.5万元、审批部总经理王山被罚2.5万元;3)运营管理部:结算管理处处长杨梅被罚3.5万元、副总经理王小蓉被罚3.5万元;4)零售业务部:内控运营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张佳宁被罚1万元。 华泰证券遭罚1010万
系券商反洗钱“最贵罚单”
央行对华泰证券及相关人员开出5条罚单,共罚款1027万元。 其中,华泰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合计罚款1010万元。 据了解,这也是目前央行针对券商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开出的最大金额的罚单。此外,时任公司多位部门负责人也同样受到了处罚。 时任华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的孟庆林和时任华泰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戴斐斐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各自被罚款4.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联席负责人陈栋被罚款3.5万元,处罚原因是对华泰证券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时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赵茂富因对上述三项违规违法行为皆有涉及,被处以4.5万元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反洗钱处罚相关情况与券商分类评价直接挂钩。 据悉,在2019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一项中,监管强调“各公司需如实标注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情况,并提交具体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说明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因反洗钱问题被做出处罚的,单次将被扣0.1分,并按次数累加扣分。 多类机构因反洗钱工作不到位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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