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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志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2:01:00 中财网
原标题:达志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朗酬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是
不适用
3、蔡雪凯、至善创投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
发行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是
不适用
4、蔡志华、蔡志斌、陆正华、张淑珍、范圣红、陆少
红、陈蔡喜、罗迎花、董世才、刘红霞、张立茗同时承
诺:(1)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总数的25%;(2)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3)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
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
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应遵守上述规定。
是
不适用
5、蔡志华、蔡志斌、陆正华,陈蔡喜、罗迎花、董世
才、张立茗、刘红霞同时承诺: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
长6个月的锁定期。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是
不适用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果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
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三)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1、公司承诺:如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以二
级市场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募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
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承诺:如公开募
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其本人将以二级市场价格依法购回本
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包括本次公开发行时
其他股东公开发售部分及锁定期结束后本人在二级市
场减持的股份)。如发行人本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
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其本人将依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其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
除外。
是
不适用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本
次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其本人能
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是
不适用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确保公司的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切实执行,并就此作出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
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
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
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如公司未来进
行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是
不适用
(五)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超过股本总额5%
的股东蔡志华、刘红霞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蔡志华、刘红霞将严格遵守已做
出的关于所持公司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
减持:(一)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
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二)如发生蔡志华、
刘红霞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蔡志华、刘红霞已
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蔡志华、刘红霞承诺:在上述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25%。蔡
志华、刘红霞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是
不适用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蔡志华、刘红霞将该部分
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承诺:(1)本人保
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
(2)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公司
保证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可能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
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
主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3)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期间,本人家庭成员及本人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公司保
证不在任何地域以任何形式从事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可能与发行人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包括不在
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或者主
营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本人严格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立
即停止违反承诺的行为,并对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七)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将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生不
必要的关联交易,规范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关
联交易,将督促发行人严格按照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同时,在关
联交易决策时履行相应的回避程序,确保与发行人发生
必要的关联交易时,不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合法权
益。”
是
不适用
(八)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志华作出以下承诺:“公
司不存在侵害他人商业秘密和专利权的情形,不存在通
过不正当方式窃取他人技术秘密的情形,从未要求或者
建议刘保华提供、透露任何其他公司的技术秘密,除与
江苏金龙的未决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潜在重大法律
纠纷。如果因承诺不实导致的赔偿责任由本人承担。”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保荐代表人詹晓婷女士因工作变动原
因,不再担任达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
行,广发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许戈文
先生接替詹晓婷女士的工作,继续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年 月 日
林焕伟
年 月 日
许戈文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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