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21 15:08:17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5 次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同时以“自下而上”的自然演进方式和“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的改革方式加快推进。尤其是今年,作为利率市场化“最后一跃”的存款利率管制由逐步扩大浮动上线直至全面放开。《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强调要确保利率市场化改革按照"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的原则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目前已实现“放得开”,但距离“形得成”和“调得了”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由于存贷款利率放开管制时间并不长,商业银行仍缺乏风险定价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更多表现为“浮而不动”。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改革必然要求利率调控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型。但目前存贷款基准利率对银行定价仍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而且利率间接调控的基础条件尚不完备,这就决定了当前及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利率调控仍会以直接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为主要方式。
1.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大跨步推进
近年来,随着我国成为中等收入国家、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居民投资需求与企业融资需求也逐渐多样化,金融脱媒现象愈演愈烈。随着金融脱媒加剧,“影子银行”作为社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以债券融资为主的直接融资也蓬勃发展。信托、银行理财和互联网金融等影子银行与债券融资的利率是完全市场化的,两者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资金融通与全社会金融资产的利率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表现出“自下而上”的自发提升特征。与此同时,由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自2012年以来进入“快车道”。央行不断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接连简并基准利率期限档次,建立贷款基础利率报价机制、发行同业存单、实行存款保险制度。
出于对“稳增长、防通缩”以及解决实体经济“融资贵”问题的考虑,自去年11月份以来,央行已连续六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在前三次降息中,均伴有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扩大,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由基准利率的1.1倍接连扩大至1.2倍、1.3倍和1.5倍;在今年8月份的降息中,更是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但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10月24日央行再次降息,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自此,我国的利率管制已完全放开。
作为配套改革,存款保险制度与面向非金融机构的大额存单在今年相继推出。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存款实行限额偿付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6月2日,人民银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并正式实施。大额存单(CDs)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CDs的引入是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途径。作为“存款替代性金融产品”,CDs的市场化定价和发行可以达到存款利率市场化“增量改革”的目的,同时,通过大额存单的发行也可以增加银行主动负债的工具,改善其流动性。
2.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仍“浮而不动”
从宏观制度安排角度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全面落地。但从微观基础和实际操作看,我国经济结构中非市场化成分较多,银行业呈垄断竞争状态,存贷款利率缺乏主动灵活的调节机制,货币市场利率与存贷款利率不能够有效传导实现联动,利率传导主体对利率变动的反应不灵敏,总体而言,利率的市场化程度仍不高,突出表现为人民币存贷款利率“浮而不动”。
我国金融体系一直以银行为主导,截至2015年9月末,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存量的67%。人民币贷款利率早在2013年7月起就已全面放开管制,但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执行区间集中在基准利率[0.9,1.3]倍的占全部贷款发生额70%-80%,其中,选择基准利率的占比尽管呈下降趋势,但2015年6月仍占比达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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