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12 19:57:45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11 次
证券代码:002945 证券简称:华林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4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周三)14:55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2月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 年 2 月 17 日(周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 8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1、《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提案》; 2、《关于修订的提案》。 提案 1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提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提案 √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 章程》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传真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2 月 19 日(周三)9: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6 楼会议室。 (四)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五)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万丽 岳文琪 联系电话:0755-82713471 传真:0755-82707700 电子邮箱:ir@chinalin.com (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 书。 特此公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45 2、投票简称:华林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2 月 26 日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45;股票简称:华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提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的的提案 √ 关于修订《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 √ 章程》的提案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2020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在“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处,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请填写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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