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06 05:04:29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94 次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8〕27号)要求,客户通过交易终端软件下达交易指令的,期货公司应确保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直达其信息系统。
近期交易所发现中继外接模式存在多家期货公司共用同一中继代理服务器,客户下达的交易指令未能直达期货公司等情况。如您使用非我司官网下载的客户端下单软件,且为中继模式接入,请您能仔细核对中继代理软件是否符合《期货公司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及接入认证技术规范》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如不符合监管要求的,应在2020年1月20日前整改完成,并回复整改情况至我司中继整改专员邮箱wangyan@ftol.com.cn。如到期未整改完成,我司将关闭准入权限。
为不影响您的正常交易,请您准备好我司官网提供的符合监管要求的下单客户端软件如弘运通APP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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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客服热线:4008281288。
特此通知。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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