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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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2月12日 16:37:25 中财网
原标题:安徽建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累计
金额合计
302.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的募集资金额
52,
301.26
万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
资额
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
累计投入
比例
扣除手续费
后利息收入
金额
含利息的剩余
募集资金金额
①
②
③=②/①
④
⑤=①-②+④
1
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
50,221.78
29,330.08
58.40%
116.03
21,007.73
2
PC 构件生产基地
(二期)项目
23,600.00
-
0.00%
48.58
23,648.58
3
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
6,805.00
1,889.14
27.76%
31.33
4,947.19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3,550.00
943.13
26.57%
33.03
2,639.90
5
淮北市中湖矿山地质
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
36,000.00
36,000.00
100.00%
-
-
6
泾县生态文明提升
PPP 项目
15,481.22
15,496.72
100.10%
73.36
57.86
合 计
135,658.00
83,659.07
61.67%
302.33
52,301.26
三
、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2019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该议
案。
截至2020年1月20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为充分发挥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益,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
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
将按期组织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和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
、审议程序和合规性说明
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期
限
不超过
12
个月,
经公司第
七
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
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出具了
意见或作出决议,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
相关规定。
六
、独立董事
、
监事会
意
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监事会
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4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七、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认为:本次安徽
建工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
亿
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
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见
。
符合
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国元证
券对安徽
建工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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