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19 00:52:3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8 次
【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调整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和10%;将豆油、棕榈油和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7%和9%;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和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大商所)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0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8%和10%;将豆油、棕榈油和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7%和9%;将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玉米淀粉和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2020年1月31日(星期五)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期货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作如下调整:
将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6%和8%;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5%;将乙二醇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6%;将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5%和7%;焦炭、焦煤、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将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和7%。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表:2020年春节期间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品种调整前标准长假期间标准涨跌停板幅度最低交易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最低交易保证金
铁矿石6%8%8%10%
焦炭6%8%6%8%
焦煤6%8%6%8%
黄大豆1号4%5%5%7%
黄大豆2号4%5%5%7%
豆粕4%5%5%7%
豆油4%5%7%9%
棕榈油4%5%7%9%
玉米4%5%5%7%
玉米淀粉4%5%5%7%
粳米4%5%5%7%
鸡蛋5%7%7%9%
聚乙烯4%5%6%8%
聚丙烯4%5%6%8%
聚氯乙烯4%5%6%8%
乙二醇5%6%6%8%
苯乙烯4%5%6%8%
纤维板5%10%5%10%
胶合板5%20%5%20%
2020年春节将至,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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