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2-08 04:27:18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4 次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日发布公告 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为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措施。自2020年2月14日13时01分起,2019年9月1日起已加征10%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5%;已加征5%关税的商品,加征税率调整为2.5%。(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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