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招商G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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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招商G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时间:2020年01月22日 10:06:10 中财网
原标题:18招商G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付息公告
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公司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
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
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述债
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次性扣除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
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1、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联系人:王剑平、胡楠、郭晓路
联系电话:0755-83081508、0755-83081869、0755-83081815
传真:0755-83081434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1期51层
联系人:黄亮、邢一唯
联系电话:021-52523023
传真:021-52523004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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