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22 16:27:3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28 次
山东:16项税收优惠支持灾区重建
本报讯(通讯员孔进 赵云亮 刘秉哲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邢婷)为支持和帮助“利奇马”台风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近日,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利奇马”台风灾区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16项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7个税种在内。
《通知》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因“利奇马”台风灾害遭受损失,按规定减免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对企业因台风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过程中优先予以支持;对企业和个人因台风灾害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在保障受灾区域群众生产生活方面,《通知》规定,对销售救济粮、承担国家商品储备任务、开展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企业,按规定减免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
同时,《通知》鼓励社会各界支持灾区恢复重建。企业和个人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将财产捐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通知》要求各级认真抓好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特别是在核准减免税申请过程中,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原则处理,最大限度帮助受灾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支持灾区尽快恢复重建。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编: 陈濛濛)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或“中国西藏网文”的所有作品,版权归高原(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任何媒体转载、摘编、引用,须注明来源中国西藏网和署著作者名,否则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上一篇: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上半年税收数据 减税效果明显税收收入增幅回落
下一篇:下一篇:业务事项减半 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