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被陕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因托管公司债信披违规

  • 时间:
  • 浏览:46
  • 来源:期货入门网

日期:2020-01-22 04:10:44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75 次


千龙网北京9月5日讯 日前,陕西证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西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其作为公司债“15宝信债”受托管理机构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督导宝信租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陕证监措施字[2016]8号决定书显示,经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担任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租赁”)于2015年7月7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宝信债”)受托管理机构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2015年1月至9月,宝信租赁累计新增借款16.18亿元,超过2014年期末净资产6.11亿元的20%,但宝信租赁未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及时对此进行信息披露。作为“15宝信债”受托管理机构,西部证券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督导宝信租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陕西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陕西证监局决定对西部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加强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工作,完善受托管理人履职机制,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及时披露债券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其中包括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办法》第五十条第(四)项则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财新网7月26日报道,多地证监局近期向辖区内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券商健全公司债券业务制度体系,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公司债合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其中就包括,受托管理人应持续关注发行人的保证人资信状况,持续督导发行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重大事项报告义务。




上一篇:上一篇:券商首份半年报预告:西部证券净利增超七成 曾踩雷乐视

下一篇:下一篇:首创证券创赢优势策略精选2号(E99292)主页

猜你喜欢

全球关税查询表169e.com/tariff/

在全球化的今天,跨境贸易已成为许多企业和个人的重要选择。然而,复杂的关税政策和国际贸易规则常常让人望而却步。幸好,有了https://www.169e.com/tariff/,

2025-08-29

期货历史上最大跌幅和涨幅

期货市场中的最大跌幅和最大涨幅可以因不同的期货合约、市场和时间段而异。这些波动通常取决于标的资产的特性、市场情绪、供需因素和宏观经济事件等因素。在过去的历史中,一些特定期货合约

2023-09-08

期权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 cfa

CFA是指特许金融分析师(CharteredFinancialAnalyst),是全球金融行业公认的最高资格之一。涵盖金融分析、投资管理、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等领域的知识,对金融

2023-05-11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期货经营机构,公司拥有期货行业全部牌照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基金销售、投资

2023-04-14

期货经济和非经济业务 有什么区别

期货是一种金融工具,被广泛应用于风险管理、投机和套利等领域。在期货市场中,可以区分出经济业务和非经济业务两种类型。经济业务是指期货合约所代表的实物商品在未来交割的过程中,参与者

2023-04-14

期货公司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