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24 20:47:04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63 次
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2018年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及农贸市场
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2018年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将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实现我省民生市场公共资源的城乡均等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将民生市场作为承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载体,立足长效管理,农村放心农贸市场创建重点抓扩面延伸,城镇放心农贸市场创建重点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加大我省民生市场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我省城乡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省继续建设城乡放心农贸市场300家,其中乡村放心农贸市场建设不少于100家,全省城区、中心镇区的放心农贸市场创建覆盖率达80%以上。
三、具体任务
(一)出台一个文件。做好顶层制度设计和安排,为省政府办公厅代拟起草《进一步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提升发展的若干意见》,突出强调农贸市场的公益性、民生性、社会性的定位,明确国有和国有控股资本在我省农贸市场建设的主导地位,加大规划、土地、消防、水电等政策对农贸市场建设的扶持力度。全省各地要制定完善乡村农贸市场的建设规划。
(二)细化目标任务。省政府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责任状,分解下达各市的放心农贸市场创建任务,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创建的具体市场,并细化每个具体市场的创建时间进度。
(三)召开工作现场会。拟于3月底在绍兴市柯桥区召开全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部署现场会,推广绍兴市柯桥区镇村农贸市场及室内农产品集散中心改造提升的经验做法。
(四)抓好督查落实。全年至少开展三次的明查暗访,4、5月份督查创建工作的计划制定情况,6、7月督查创建工作的半年进度情况,9、10月督查9月底前各市70%创建市场完成待验收的进度情况,11月底前要求所有申报创建的市场全部完成待验收。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省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参与明查暗访。
(五)网上平台检查。每季检查各地农贸市场应用“浙江省农贸市场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的情况和检测准入、价格采集、日常管理等数据的录入情况,未按要求录入的通报整改、限期补录。
(六)开展社会化评价。推进放心市场社会化评价常态化,指导各地对每家创建市场进行全程性、经常性地监督评价,省级层面分二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加大放心农贸市场考核中社会化评价的权重,
(七)培育专业化管理团队。积极推广农贸市场专业化运管体制,大力探索新背景下的农贸市场管办分离,在全省范围内培育一批农贸市场专业化管理团队,通过管理输出实施农贸市场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鼓励开展优秀农贸市场场长、优秀农贸市场管理公司评选活动。
(八)组织农贸市场管理员知识培训。建立规范、系统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按岗位、分职级、有针对的专业化培训。各级财政奖励扶持资金中专门切出一定比例,用于人才培训和优秀管理人员奖励。
(九)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加强与乡村振兴计划、文明卫生城镇创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的衔接,实时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十)探索智慧化交易。鼓励各地探索农贸市场的智慧化建设和线上线下融合交易,加强大数据应用,完善智能追溯,实现网上菜场和网下配送的服务功能。
(十一)完善制订标准。完善制订《浙江省放心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力争上升为国家级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各县(市、区)符合创建条件的农贸市场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在3月31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农贸市场提升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提办)提出创建申请,经筛选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将《浙江省放心市场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4月10日前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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