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22 09:00:4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1 次
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现代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重要的制度基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与重要支柱”,首次把财政职能与国家治理能力相联系,将财政的作用提升至国家治理的层面,将财税体制改革的支柱性作用上升至改革全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更加明确了财政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关系。我国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更好地发挥财政的作用,是新时代背景下的重要命题。
财政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保证
财政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的根本遵循和重要保证。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与此相适应,“国家治理”而非“国家管理”越来越成为共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也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篇章,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为新时期改革的总目标,强调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直接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入题目,更加凸显其重要意义。与前期的改革相比,全面深化改革强调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并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延伸至“国家治理”层面,体现了兼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思维。强调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政改革不仅是经济改革的一部分,也是社会发展乃至国家治理的重要保障;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确立为新时期财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在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之下,统筹推进现代预算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及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重点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财政改革的要求即: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以现代财政制度匹配国家治理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财政实现了由生产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历史性跨越,由改革开放前的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后来的中央与地方划分收支、分级管理,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日益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我国加大财力均衡调节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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