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21 19:40:50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98 次
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称,春节临近,为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其中,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家堡店销售的、标称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通告显示,在全国31个省份的销售市场,抽取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调味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糖果制品和饼干等13大类1249批次样品,检验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148个指标。抽检发现19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饮料、酒类食品。主要是,微生物污染有7批次,质量指标不达标及其与标签标示值不符有6批次,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有3批次,其他涉及到重金属污染、生物毒素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生物毒素超标问题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鑫鑫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佳奇食品厂生产的五香花生,黄曲霉毒素B1检验结果为84.7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20μg/kg。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微生物污染问题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家堡店销售的、标称金果园老农(北京)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仁,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80CFU/g;130CFU/g;150CFU/g;170CFU/g;11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n=5,c=2,m=10CFU/g,M=102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食品检验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叠彩区缘鑫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桂林名坊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桂林谷磨坊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桂花糕(蔓越莓味)和桂花糕,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分别为1.7×106CFU/g;7.2×105CFU/g;3.9×105CFU/g;3.4×105CFU/g;5.0×104CFU/g和6.0×104CFU/g;4.2×105CFU/g;1.4×104CFU/g;1.9×104CFU/g;5.9×103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n=5,c=2,m=10000CFU/g,M=100000 CFU/g。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内蒙古维多利摩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购物中心分店销售的、标称呼和浩特市于鸣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营养五谷粉,菌落总数和霉菌检验结果分别为5.1×105CFU/g;2.1×104CFU/g;2.5×105CFU/g;2.8×105CFU/g;1.3×104CFU/g和1.7×102CFU/g;2.1×102CFU/g;30CFU/g;2.4×102CFU/g;70CFU/g,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和n=5,c=2,m=50CFU/g,M=102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吉林省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净月二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永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瓜籽粉,霉菌检验结果为6.2×102CFU/g;6.1×102CFU/g;6.0×102CFU/g;8.6×102CFU/g;5.6×102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n=5,c=2,m=50CFU/g,M=102CFU/g。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内蒙古维多利摩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购物中心分店销售的、标称呼和浩特市于鸣德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坚果营养粉,霉菌检验结果为3.5×102CFU/g,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25CFU/g。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辽宁省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际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莲子藕粉,霉菌检验结果为55CFU/g;70CFU/g;1.6×102CFU/g;1.8×102CFU/g;80CFU/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n=5,c=2,m=50CFU/g,M=102CFU/g。检验机构为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万达广场进前佳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成都山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味腊肉,氯霉素检验结果为0.20μ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长春海关技术中心。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资料显示,目前已收到成都山兄弟食品有限公司的复检申请。
重金属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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