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12 04:23:32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3 次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杨婷报道:记者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从昨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提出,地方储备粮油的基本储存年限,如稻谷、小麦、玉米、杂粮不超过3 年。
《管理办法》提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确立并实施“管好粮仓、保住储备、衔接产业、服务市场”的战略方针,在确保地方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盘活国有仓储资源以提高效率。
《管理办法》提到,除应急动用外,地方储备实物库存数量任何时点不得低于地方储备总规模的70%,实物库存和储备总规模差额部分储备数量应处于正常轮换状态。口粮品种(稻谷和小麦及其成品粮)储备比例不得低于地方储备总规模的70%。
同时,为改变以往轮换方式路径选择少、局限大等问题,《管理办法》提出拓宽轮换出库种类,增设直接收购、应急采购、串换品种、加工销售等储备粮油收储、轮换和销售路径选择,解决地方储备粮油销售出库“下家少、下家难”问题。
此外,顺德区提出地方储备粮油的基本储存年限(以当年收获或生产的粮油入库时间计算):稻谷、小麦、玉米、杂粮不超过3年;大米、小麦粉、玉米淀粉、成品杂粮不超过1年;食用植物油不超过2年。
原标题丨顺德出台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稻谷储存期不得超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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