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9 15:04:1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90 次
近日,澄迈县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案追诉了四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因生产的花生油存在黄曲霉毒素B1(属“强致癌物”)项目超出限量标准,澄迈县检察院对四个花生油加工点,分别对应的生产、销售负责人童某传等四人进行了立案起诉,涉案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网络配图
2018年5月,原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为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澄迈县县内花生油加工店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
澄迈和岭某榨油坊
澄迈永发某花生加工店
澄迈中兴某榨油坊
澄迈加乐某山茶油种养场
生产的花生油存在黄曲霉毒素B1项目超出限量标准的问题
2018年9月,澄迈县检察院在对澄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监督走访时,发现该四起案件是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线索。同年10月17日该案移送澄迈县公安局。
同年11月28日,澄迈县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上述四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于2019年11月29日将案件移送澄迈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澄迈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通报,该院在告知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后,四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黄曲霉毒素
黄曲霉毒素(AFT)是黄曲霉和寄生曲霉等某些菌株产生的双呋喃环类毒素。其衍生物有约20种,分别命名为B1、B2、G1、G2、M1、M2、GM、P1、Q1、毒醇等。其中以B1的毒性最大,致癌性最强。动物食用黄曲霉毒素污染的饲料后,在肝、肾、肌肉、血、奶及蛋中可测出极微量的毒素。黄曲霉毒素及其产生菌在自然界中分布广泛,有些菌株产生不止一种类型的黄曲霉毒素,在黄曲霉中也有不产生任何类型黄曲霉毒素的菌株。黄曲霉毒素主要污染粮油及其制品,各种植物性与动物性食品也能被污染。
1993年,黄曲霉毒素被世界卫生组织(WHO)癌症研究机构划定为一类天然存在的致癌物,是毒性极强的剧毒物质。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石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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