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天股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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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1月22日 12:06:58 中财网
原标题:易天股份: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易天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0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
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6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8万
股,并于2020年1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价格为21.4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5,894,800.0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39,385,871.3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6,508,928.64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9]48030002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备案文号
LCD和AMOLED平板显示器
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
项目
17,734.29
11,734.29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18-442000-35-03-803173
中大尺寸平板显示器件自动
化专业设备扩建建设项目
9,269.57
6,012.50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019-442000-35-03-002789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04.10
3,904.10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8)0150
号
补充营运资金
16,000.00
16,000.00
-
合计
46,907.96
37,650.89
-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计划在项目实施
后逐步完成建设投资,逐步投入项目资金。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
同时结合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
超过1.5亿元),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
台账。
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3.5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
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银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审批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5、授权实施期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
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6、本次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
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对购买理
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
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办理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
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公司财务部根
据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办理理财资金支付审批手续。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向财务总监进行汇报,以便公司及时制定应
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
金造成影响。
八、所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
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
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1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在确保公司募
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授
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期限
为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业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坚 朱文瑾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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