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12 08:53:23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80 次
产品全称:
国泰君安君享年华债券FOF120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国泰君安君享年华债券FOF1201号
产品类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时间:
暂无数据
资金投向:
本计划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包括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公司及基金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
理计划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还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
(含封闭式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ETF、LOF 基金)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
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同业存单等货币类资
产。
投资策略:
综合考虑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和资金面因素研判收益率变化趋势,进而确
定固定收益类子基金的配置比率和种类。基于对固定收益市场趋势变化的判断,
确定久期、杠杆、收益合适的资产管理计划进行配置,在充分考虑债券流动性、
收益率和抗风险能力的基础上,以优化的方法选择合适的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组合在各类资产上的投资比例,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 银行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的 80%—100%;
(2) 货币市场工具:占计划资产总值的 0%—100%;
(3) 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25%;
(4) 管理人全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资产的 25%。
(此条托管人不予监督)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4-2
(5) 在开放退出期内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
净值的 20%。流动性受限资产,是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者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票据)、流动受限的新股以
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股票、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和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资产。
项目参与方:
担保方—本项目不涉及担保方
融资方—本项目不涉及融资方
结构化设计:
本计划无结构化设计
自有资金参与:
、自有资金参与的份额和比例:参与份额不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 16%。具体
参与金额以管理人公告为准。管理人及其附属机构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的份额合计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 50%。
收益风险特征:
中低风险
风控措施:
本计划不设置预警线和止损线
产品规模限制: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 50 亿元,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单个客户首次参与
金额不低于 30 万元,总参与客户数不超过 200 户。
收益分配原则:
现金分红
管理人: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
暂无数据
投资经理:
项琨
托管人: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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