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14 20:50:15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99 次
同一项目,在合同存续期间,被地方政府“二次招商”给另一家开发单位;在房价看涨、项目预期收益看好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却“想方设法”为新任开发商争取巨额财政补贴……这种“怪事”就发生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期,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郑州高新区在其西流湖(B7)片区合村并城改造项目上存在“一女二嫁”问题;在处理“一女二嫁”后续问题时,胁迫前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虚假退出文件,并编造事实、欺上瞒下,称原建设单位为自愿退出项目、项目投入已据实结算;此外,高新区管委会还主动为继任开发商骗取上级政府巨额财政补贴。
事实究竟如何?记者展开调查。
招商成骗商,项目“一女二嫁”
2019年4月15日和7月31日,网友分别以《郑州高新管委违法乱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郑州高新区‘一女二嫁’贻害无穷》为题给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郑州市委书记徐立毅留言,反映高新区管委会及其现任主要领导,在B7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重复招商、骗取财补,导致辖区营商环境持续恶化、影响恶劣。
留言称,五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合法取得B7项目开发权,并委托矿新公司负责土地一级整理开发。在合同依法生效、存续并正常履行期间,高新区管委会将同一项目重复招标给了河南碧桂园公司,属于典型的“一女二嫁”。
据了解,B7项目位于高新区石佛办事处辖区,涉及老俩河等5个行政村。2014年五矿建设中标,于11月与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框架协议。2015年6月9日,矿新公司受五矿建设委托,与高新区国资平台公司高新实业签订了B7项目首期安置房代建合同。2016年5月12日,高新区管委会启动第二轮重复招商时,框架协议与代建合同仍具备法律效力并在存续执行中。
高新区管委会称,与五矿建设的协议仅是框架协议,法律效力较弱。而代建合同,仅是整个B7项目协议的一部分,因此,不影响二次招商。
对此,原矿新公司发起人认为是强词夺理。根据《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合同形式存在多样化,但合同本身不存在法律效力强弱问题,合法有效的框架协议和代建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协议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协议。如需重新招商,必须先行依法协商解除协议。因此,在没有解除框架协议和安置房代建合同的前提下重新招商,都是违法违规的。
2017年12月,经过矿新公司多次维权,高新区管委会终于安排协商矿新公司项目投入与相关费用结算事项。
“我们先后投入项目5亿多元,可谈判中,对方硬压着只给1.6亿元,并提出补签退出文件、让‘一女二嫁’合法化;注销矿新公司,不再维权;撤销相关诉讼等无理要求,否则连这些钱也拿不到,还要支付违约金2000万元!”原矿新公司代表王春雷气愤地说,“其用意就是迫使矿新公司全面退出B7项目,不再提出任何权利和主张。”
回帖时,高新区管委会坚称,矿新公司在B7项目的投入已经得到“据实”结算,于2016年5月“自愿”退出该项目。高新区管委会提供了谈判备忘录,工程款及相关费用支付的协议书、补充协议,认为已经“据实”结算。
根据上述材料,表面上的确如高新区管委会所言,工程“据实”结算,双方没有争议。可是,根据《政府采购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划》,“政府工程结算要件”应该包括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结算报告、财务结算报告、工程验收报告、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审核报告、财务审核报告、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等结算凭据。而谈判中这些程序和文件都没有,据实结算无从谈起。
惠民变利企,骗取财政补贴19亿多
留言称,项目转手之后,郑州市房价看涨,项目预期收益增加;令人不解的是,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却协助继任开发商碧桂园骗取郑州市巨额财政补贴。
巨额财补是怎么回事?2019年1月,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王新亭签署的郑开管文【2019】35号文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西流湖整治提升工程有关问题的请示》,向郑州市政府申请西流湖建设资金38.1512亿元。“请示”列明13项补贴内容,包括第一项公园建设费用15.6609亿元(含绿化、建筑部分、设计费等);第二项成湖费用3.4642亿元;第三至十三项高压线入池、土地征收涉及费用等总计19.0261亿元。
高新区管委会提供的《关于西流湖整治提升工程的报告》显示,西流湖整治提升工程(高新区段)南起郑州雕塑公园北侧拦水坝以北、北至科学大道、东临西三环,规划面积约2865亩。其中村集体用地约2256亩,涉及5个行政村建设用地1563亩、农用地693亩。老俩河、孙庄等两个村庄原址和陈庄、南流部分村庄原址被规划为西流湖公园。
西流湖整治提升工程和西流湖B7项目是什么关系?高新区管委会和高新碧桂园各自应承担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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