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10 09:34:03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18 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证发〔2019〕46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9〕148号)等相关规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发行人”或“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法规要求对洁特生物本次发行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如本次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将依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自动调整参与战略配售的比例及金额。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本次发行仅向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进行战略配售。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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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3、战略配售资格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保荐机构的另类投资子公司,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4、关联关系
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
5、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参与数量
根据《业务指引》,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预计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如本次发行规模超过10亿元,将依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自动调整参与战略配售的比例及金额。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本次共有1名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25万股(认购股票数量上限)。符合《实施办法》、《业务指引》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10名,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股票总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的要求。
(四)限售期限
民生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民生投资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五)战略配售协议
根据发行人和民生投资签订的《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协议》”),本次发行中,民生投资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具体认购价格及总金额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和配售资格
(一)战略投资者选择标准相关法规及制度
《业务指引》第八条规定:“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2、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3、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5、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6、符合法律法规、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战略投资者。”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相关法规及制度
1、《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发行人的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或者实际控制该保荐机构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其他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并对获配股份设定限售期,具体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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