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思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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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0年01月17日 21:08:38 中财网
原标题:蓝思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
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金融衍生品业务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2、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国际(香
港)有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因基础资产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
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内部控制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
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同时,如交易人员未
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将面临因此带来的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实时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
化,加强对汇率、货币的信息分析,严格按照《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
行业务操作,保证有效执行,最大限度避免损失。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流程制度,针对公司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
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交易对手管理:从事金融衍生业务时,慎重选择与实力较好的境内外大型
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及时建立应
急机制,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6)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
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五、授权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
议案》,授权本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部在上述额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授
权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为目的。该投资事项已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及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 威 张 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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