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8 17:16:48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43 次
原标题:连发公告难救市值蒸发,华林证券被监管点名七宗罪 来源:券业行家
券业行家,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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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家曾经多次报道过的券商“夫妻店” 华林证券 ,在新的一年依然风波不断。
紧急应对仨公告
今日(2020年1月6日)早盘,华林证券大幅低开9.53%,报13.38元;其后略有起色,最终以14.00元报收,下跌5.34%,为券商板块跌幅之最。
大跌从何而来?
要知道,就在昨天(2020年1月5日)晚间,华林证券已经连发两份业绩相关的公告。
其一是2019年12月财报。华林证券母公司2019年全年营业收入为10.13亿元,净利润为4.47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52.89亿元。
其二是全年业绩预增公告,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5.29%至31.09%。
华林证券表示,业绩预增来自两方面。
1.2019年,公司紧紧围绕战略经营目标,把握市场机遇,全力提升主营业务能力,狠抓特色经营,各项业务稳步推进。其中,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迅速,产品线不断完备,成为业务增长点之一。固定收益业务以债券、回购、拆借、国债期货等为核心,开展投资、研究、做市商交易、销售支持、财务顾问等一体化业务,在债券市场具备广泛、深厚的渠道和客户基础,业务发展保持良好势头。
2.成本控制能力加强,业务管理费下降明显。
今日盘前,华林证券再度公告回应。
“目前,公司针对监管措施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成。监管措施所涉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并非完全停止新增业务,而是对新增业务的规模进行限制,公司仍可以在限制新增规模范围内拓展新业务,各项原有业务也仍可以正常开展,也不影响投行等部门已承接的各项业务的正常推进。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
华林证券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回应?这还得从上个周末的另一份公告说起——
监管列举“七宗罪”
2020年1月3日,华林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2019〕60号)。
在这份监管函中,证监会详细列举了华林证券的“七宗罪”:
一是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中均没有规定各内控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是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未由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
三是对子公司合规管控不足,如从未对子公司进行合规检查;未向另类子公司选派合规负责人,向私募子公司选派的合规负责人主要在母公司办公。
四是未对投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出现重大风险或违规问题涉及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五是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大量职位由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甚至部分关键职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内部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制衡。
六是总经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职外,还担任了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董事。
七是监事会主席任职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不明确等。
证监会指出,上述情况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三十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七条,《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第二十条的规定,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
为此,证监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对华林证券采取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无论华林证券的公告用意如何,现有的信息显示,从现在起到春节之后,华林证券不能开展任何新业务,只能对存量用户的存量业务进行处置。对于这家寄希望于高成长性的中小券商来说,势必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乃至今年全年的业绩。
合规问题屡受罚
行家注意到,这并非华林证券上市以来首次受罚。
2019年5月13日,黑龙江证监局对华林证券予以警示。原因是华林证券作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对特定原始权益人、担保人的尽职调查不到位,对相关主体内部控制、关联关系、担保人的债务结构等情况尽调不到位;在该专项计划存续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对专项计划的部分风险防范措施、增信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不及时,披露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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