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10 09:27:54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0 次
10月30日,江西南昌一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待售楼盘情况。(图片来源:中新社)
【侨报网综合报道】继今年8月中国央行宣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后,12月28日中国央行公告〔2019〕第30号(下称公告)明确了存量房贷浮动利率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有关事宜。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利率政策,房贷族可“二选一”
综合中新社、《北京青年报》29日报道,中国央行此次出台的政策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此次政策是针对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也就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通俗来说,就是2020年前购房、商业贷款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非LPR)的人,需要注意这项新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不受影响。
简而言之,中国央行其实给房贷族出了一道选择题——选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利率?
选择一:选择固定利率。按照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也就是说,选择固定利率后,就是维持当前利率水平不变,不受LPR利率变化影响。
选择二:选择“LPR+加点”利率。LPR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央行今年新推出的机制,LPR每月公布一次,可升可降。也就是说,选择“LPR+加点”利率,你以后的房贷利率也是可升可降的,月供也是可能变多或变少的。
选择LPR为定价基准更划算
借款人只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于是关键的问题来了。到底选哪个划算呢?
诸葛找房副总裁苑承建表示,对于用户来说,固定利率长期确定,但无法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但同样也可以在利率上行时避免成本上升。而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式对用户来说是随行就市,可以享受利率下行带来的还款金额降低,但同样在利率上行时还款金额也要随之增加。
“就当前利率市场环境来说,LPR大概率还要下行,选择LPR为定价基准加点的方案可能是更加稳妥且主流的方案。”苑承建说。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住房大数据项目组长邹琳华说,现在改为锚定LPR,而LPR从长期看有走低的趋势,所以存量房贷利率也开启了长期下调的通道,有利于降低住房负担,还贷压力有望减轻。
2020年月供不变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要求,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2020年第一次调整的时候,实际算出来的利率不会变,购房者不必担心月供额的变动。
苑承建表示,转换时间是从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但实际的执行时间是从2021年开始,也就是说,2020年用户实际执行的房贷还是按照2019年的房贷执行,按照当前的还款约定偿还。即使LPR在2020年下降,用户也只能从2021年开始享受利率下行的红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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