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1-04 16:54:21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54 次
【财联社】(上海,记者 黄一灵)讯,1月3日晚,证监会官网新发布2张罚单,东方证券和广发证券因合规问题集中领罚。
财联社注意到,这两份罚单证监会的发文日期是2019年12月12日,挂网时间是2020年1月3日。也就是说,早在上个月,两份罚单便已发出。
事实上,这也是近期证监会因券商合规问题,连续开出的六张罚单,被处罚的券商分别是:国元证券、浙商证券、招商证券、西南证券、东方证券和广发证券。
6家券商上月因合规问题领罚
具体来看,东方证券存在未将合规职责与风控职责严格区分、合规人员薪酬低于公司同等级平均水平等5大违规问题。
一是未将合规职责与风控职责严格区分,合规部内设风险经理岗,承担财富管理业务部、场外业务部、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职责。
二是部分分支机构合规人员不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是部分合规人员薪酬低于公司同级别平均水平。
四是对下属子公司现场合规检查不足,近三年仅开展过1次。
五是对合规有效性评估中发现问题的规范力度不足,2017年合规有效性评估发现的54项问题中,有22项尚未完成落实规范。
广发证券则是存在合规人员配备不足、合规人员薪酬低于公司同等级平均水平、部分重大决策未经合规人员审核等四大问题。
一是合规部门中,具有3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人员数量占比不足1.5%;部分投行异地团队未配置专职合规人员。
二是公司部分合规人员薪酬低于公司同级别平均水平。
三是合规考核独立性不足,包括对合规总监考核指标包括业绩等影响合规考核独立性的指标;部分合规管理人员由业务部门考核或者允许业务部门对考核评级进行调整,合规总监对子公司合规负责人的考核权重不足100%。
四是部分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未经合规总监合规审查等。
东方证券也好,广发证券也罢,两家券商的上述情况均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以及《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对东方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东方证券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
因合规问题领罚,东方证券和广发证券并不是第一家。
2019年12月12日,证监会还对国元证券、浙商证券、招商证券和西南证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分别在12月20日和12月27日公开对外进行了披露。
也就是说,2019年12月,共有6家券商因合规人员配备不足、合规考核违规、合规人员薪酬低于公司同等级平均水平、部分重大决策未经合规人员审核等问题被证监系统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合规令已颁发两年
2017年10月,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正式施行,对券商合规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旨在指导证券公司有效落实管理办法,提升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水平。
《合规指引》是自证监会同年6月9日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进一步推进,从“合规管理职责、合规管理保障机制、自律管理”等方面要求券商强化全员合规、优化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财联社翻阅《合规指引》发现,其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总部合规部门中具备3年以上证券、金融、法律、会计、信息技术等有关领域工作经历的合规管理人员数量占公司总部工作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1.5%,且不得少于5人。证券公司应当确保合规部门人员编制的合理预算,并允许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和风险情况,定期或及时调整相关预算。同时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自营、投资银行、债券等业务部门,工作人员人数在15人及以上的分支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异地总部等,应当配备专职合规管理人员。”
另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中对于合规人员薪资水平也有所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合规负责人与合规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合规负责人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中的排名不得低于中位数;合规管理人员工作称职的,其年度薪酬收入总额不得低于公司同级别人员的平均水平。
合规核查风暴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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