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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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00:08:12&nbsp中财网    

原标题:和远气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

和远气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保荐书网络以猇亭

基地为中心,辐射宜昌、十堰、襄樊、随州、荆州、荆门、潜江、仙桃、恩施、

常德等地区;鄂东网络以浠水基地为中心,辐射黄冈、武汉、鄂州、咸宁、黄

石、九江、合肥等地区。公司销售网络已实现在湖北省境内全覆盖,并延伸至湖

南、安徽、江西等部分地区。为了支持液态产品的销售,公司在武汉、黄石、咸

宁、宜昌、荆州、襄阳、十堰、荆门等地建立了若干瓶装连锁终端充装站,除了

分销自身的液态产品,还与当地的瓶装气体分销商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形成

完善的上下游产品链,并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区域内的液态气体及瓶装气体市场。

此外强大的瓶装连锁终端像一张信息网,可以及时向公司反馈湖北境内及周边客

户的信息,支持公司的新业务拓展,同时为设备长周期的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保

障,极大的降低了公司的生产运营成本。

随着国家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公司将借助产业集聚的趋势,与区

域内机械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光纤光缆、电子半导体、LED、光伏太阳能、电

子芯片等产业共同快速发展。同时,业务范围将逐渐辐射至华中地区及其他重要

经济发展区域。

(2)夯实的技术实力



公司一直坚持以“技术引领发展”的理念,注重技术创新的核心驱动,并将

创新与实际项目相结合,快速转化成果,为技术创新带来活力。

公司于2015年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持续提升,例如,公司于

2013年启动的“富氦工业尾气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及其工业化应用研究”研发

项目,通过技术创新解决了业内困扰的常压氦气尾气回收问题,获得专利《一种

用于氦气回收的稳压回收装置》;2015年,公司发起对宜昌猇亭空分装置的节能

技术改造,运用多项独有创新技术,该项目完成后,每年节省成本约1,000万

元。该项目“针对特定型号液体空分进行节能降耗研究”取得了湖北省科技成果

鉴定证书。

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不断将新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形成了雄厚的技术





储备。截至目前,公司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富氦工

业尾气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及其工业化应用研究》、《不改变炉体结构前提下的

煤气窑炉改用天然气燃烧的关键技术研究》、《针对特定型号液体空分进行节能

降耗研究》、《压力能在合成氨驰放气净化分离中的节能技术及其工业化应用研

究》四个研发项目成果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通过研发投入和多年专业化生产,公司培养了一支人员稳定、业务精良的研

发队伍和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具备了持续研发突破的能力。

(3)循环经济型的园区集群供应模式



公司以气体分离技术为依托,与部分工业园区达成供气服务协议,为工业园

区整体提供气体应用的综合解决方案。该方案主要是通过整合一个工业园区或几

个临近企业的用气需求,用管网连接,进行区域性集中供气,同时将园区内工业

尾气进行回收、循环再利用,实现资源要素有效配置。

这种综合解决方案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



一方面,对于公司来说客户持续稳定、无需重复投资设备、随着园区内企业

集中后边际成本降低,利润率提高,易形成规模效应;可以采用技术先进、能耗

降低、自动化程度高、运行成本降低、运行人员减少的大型机组,供气设备及备

用供气设施集中调度,可以降低设备放空率,提高产品利用率。

另一方面,对于客户来说降低危废处理成本、用气成本进而降低其生产成本

的同时,也保障了供气的及时性、稳定性,使得客户对公司的供气服务形成依赖

性,促使长期稳定的合作。这种模式降低了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整体成本,在工业

园区域内形成物质的良性流动,打造节能减排、合作共赢的循环经济。

目前公司所在的湖北区域市场内有三大工业园区,宜昌猇亭工业园、潜江化

工工业园、武汉化工工业园,公司已在宜昌工业园完成布局,并通过募投项目即

将完成潜江工业园的布局,未来也预计将逐步完成武汉工业园的入驻和布局。随

着化工企业在政策的驱动下逐步搬向园区,园区内企业将更加密集,存在需求的

企业将越来越多。由于工业园区的模式不存在明显的销售半径,工业园区成功的





运营经验也可以向其他区域的工业园区复制并扩张,形成规模效应。

(4)多元化产品形成竞争优势



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产品丰富,主要产品不仅包括氧、氮、氩等空分气体,

也包括氢气、氦气等特种气体,还有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具有明显的产品种

类优势。

对于氩气、氢气、氦气和液化天然气这几类生产成本较高的气体,公司创新

性地以回收尾气并分离提纯的方式生产,在丰富自身气体品种的同时,极大地降

低了气体生产成本,同时多元化的产品也可以抵御部分产品价格不可把握的波动

性风险,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优势和竞争力。

另外,公司在对纯度和质量高标准要求的食品级液氮和医用氧市场都具有明

显的竞争优势:公司的食品级液氮技术成熟,在湖北省市场具有绝对的优势;在

医用液氧领域,公司为湖北省仅有的少数几家有准许经营牌照的企业之一,下属

的相关分子公司也具有生产或配送医用氧的资质。

(5)全面的行业资质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通过自主申请和收购兼并同行业公司等方式,总公司及分

子公司共拥有12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6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21张生产许

可证(其中包括食品级氮气生产许可证)、7张药品GMP许可证(主要用于医用

氧)、15张充装许可证、6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拥有低温液态槽车、管束

车、瓶装气体危货车上百台,达到全国范围内的领先水平。随着安全经营、节能

减排、绿色环保的政策进一步推行,工业气体行业中集中掌握大量资质的企业将

进一步拓宽利润空间,提高市场竞争力。

(6)灵活多样的供气方式



公司产品的供应方式灵活,可以根据客户类别,对于气体使用量不同的需求

提供瓶装气体、液态气体零售模式,或者管道供气及现场制气等大宗用气模式。

可较好地满足中小型气体用户零散化、多样化的用气需求,也可以满足大型客户





持续大量的用气需求。公司还可根据客户不同阶段的生产需求,匹配与其相适应

的气体品种、规格和使用量,规划相适应的供气模式,量身定制包括生产、配

送、服务等的一站式供气服务解决方案,节约客户的采购成本,简化客户的采购

流程,保障客户用气的持续稳定,提高客户的生产效率,实现与客户共同成长。

公司拥有专业的工程技术团队,可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所有发展阶段提

供全方位、系统化的供气服务,并提供配套用气设施、气体管路的设计、建造、

安装、运行服务及物流支持。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服务团队,为客户现

场设施进行定期跟踪、巡检,完成常规保养,并可高效满足客户的临时性服务需

求。丰富的产品品种和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用气解决方案,

显著提高了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7)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



公司产品多元化、质量可靠、供应稳定、服务及时,得到下游客户的普遍认

可和青睐。客户数量众多,整体客户结构层次稳定。公司与大量下游行业的代表

性企业保持长期稳定供应关系,涉及行业广泛,包括但不限于钢铁、化工、光

伏、光纤光缆、食品、能源、医疗、电子、照明、家电、钢铁、机械、农业等行

业。

公司还与众多中小型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

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国际大型工业气体企业的销售网络难以达到。公司凭借

强大、稳定的供应保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

拓能力满足了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在各个行业聚集了大量的拥趸客户,保

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8)高效的物流体系



公司对物流配送系统全方位高效的管控,能够实现对不同客户和气体品种配

送的自动调配,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和单耗。配送服务从客户下订单、产品运送分

配、配送过程管理、到达客户端的监控等过程都有训练有素、具有相应资质的操

作人员在系统中完成。



公司拥有各种规格和介质的槽罐车、储罐拖车及其他各种运输车辆,能够满

足客户各种数量、品种、形态的气体运输需求。运输车辆安装了全球卫星定位系

统,车辆和供气设施上均安装了远传监测系统。配送监控中心对远程运输车辆的

运输状况和供气设施的液位、压力、流量等情况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保证了

产品运输和使用过程的安全,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以实现高效配送。

(9)绩效考核为手段的成本控制体系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坚持建立和完善以绩效考核为手段的成本控制体系,

在各总部和各分子公司成立了成本控制考核小组,每月针对公司的物流、单耗、

人力资源成本、费用等进行对标分析和考核。同时依据分析和考核,要求各经营

单位不断进行改善,达到成本管控的目标。在成本控制体系下,要求各部门为了

确保指标的实现,在日常工作管理中深入贯彻“慢、细、深”的工作思路和方

法。

(10)良好的品牌声誉



公司依靠丰富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在行业内的地位不断提升,并树立了良

好的品牌形象,已在华中区域形成了良好的口碑。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评价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气体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募集资金实施的

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主营业务产能的扩大、主营产品结构的调整、

主营产品业务链的延伸及财务结构的优化。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产能扩大、技术升级,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达产后,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使公司能突破产能瓶颈,更

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建成使公司产品的品质、技术

含量等都将大幅度提高,将增大公司产品结构中高端产品的比重,提升公司产品

的竞争力,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显著的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气体的生产能力、尾气回收利用能





力,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八)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同意担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

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并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七、保荐机构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落实财务专项自查若干事项

的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和《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的要求(以

下简称14号文和551号文),本保荐机构会同会计师、发行人针对报告期财务会

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开展了全面核查,并形成明确的结论。

(一)

14

号文涉及的核查事项





1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资金管理制度、采购管理

制度、销售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文件,对发行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及采

购、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抽查会计档案和会计凭证,查看财务电算化软件及操

作流程,核查财务部岗位分工、人员专业知识及胜任能力、兼职情况及关联关系;

取得并核查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简历,审阅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制

度及内控文件;复核销售流程、采购流程、资金收付款业务的内控测试相关资料。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

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2

、关于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







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询行业研究报告及公开数据资料;访谈发行人财务总监及采购

和销售负责人等,了解发行人报告期各主要商品收入变动情况;查阅了发行人财

务资料及会计师审计底稿,取得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商品收入情况汇总表,各商品

产量、销量数据

,水电费统计表等;

核查发行人产量与主要原材料、水电费是否

配比,核查销量与运费是否配比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经

营情况。



3

、关于发行人报

告期内盈利增长情况和异常交易情况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财务报告,取得发行人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

润及变动情况统计表,查阅行业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发行

人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毛利、净利润变动的驱动因素,核查主要客户和新增客

户的大额销售合同的销售真实性,是否存在价格异常,客

户采购规模与经营规模

是否匹配,以及发行人费用和收入的匹配关系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总体销售情况良好,不存在异常交易情况。



4

、关于发行人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

访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取得发行

报告期内

关联方清单及

相关

工商资料

核查关联方

(包括已经注销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发生变化的

历史关联

方)的

历史沿革及股权演变情况

取得了发行人与关联方的交易记录及公开市场

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

核查发行人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性;

对主

要供应商、客户的交易价格进行比对、实地走访、取得工商资料和无关联关系声

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关联方认定,

充分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5

、关于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合规性和毛利率合理性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通过访谈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财务总监,查询财务会计内部控制

销售和收款内部控制等

制度,了解发行

销售模式、销售流程、收入确认政策;

取得发行人分

产品种类

、销售区域收入汇总表,复核会计师对发行人收入内控的

测试结果,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收入确认进行截止性测试;

通过

取得报告期各期

主要客户函证文件、走访和调取工商登记资料、互联网公开资料查询等方式,核

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合规性;

核查发行人销售

与收款等销售内控制度的有效性;

核查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与一致

性,并通过截止

性测试核查

发行人

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

通过查询发行人行业及市场变化趋势、商品销售

价格

商品成本要素

,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成本构成及变化情况详细分析,

以及通

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对比等对发行人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收入确认真实、合规,毛利率波动符合发行

人实际经营情况。



6

、关于发行人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各期客户、供应商交易明细、金额及占比,

取得发行

人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合同或订单

记账凭证

以及资金收付等原始凭证,

对主

要客户、供应商通过实施独立函证、实地走

访、查阅公开

披露

信息、调阅工商或

注册登记资料、互联网搜索等方式,取得交易对方出具

关联关系声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

真实。



7

、关于存货的真实性和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计提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存货余额明细表,复核发行人期末存

货盘点表、会计师监盘记录、存货跌价准备的测算,对重点存货进行监盘,查看

发行人存货保管记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存货盘点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







存货真实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8

、关于现金收付交易对

发行人会计核算基础的不利影响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分析了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销售

/

采购总体状况及现金销售

/

采购

的成因,同时核查发行人现金收付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现金交易分析性复核,

并取得管理人员访谈记录、销售人员访谈记录,检查现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现金收付环节的内部控制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在销

售及采购活动中,主要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

及承兑汇票

等,仅个别小额的

销售及零星采购使用现金,不存在大额的现金收付交易。



9

、相关中介机构应保持对财务异常信息的敏感度,防范利润操纵





本保荐机构取得并分析

了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存货计价方式、收入确认

方式等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取得了销售收入明细、销售合同、销售费用

明细、员工工资单等资料,分析了新增客户销售情况,并对客户、公司财务人员、

其他员工进行了走访及访谈。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也不存在

通过人为改变

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

粉饰业绩的情况。



(二)

551

号文涉及的核查事项





1

、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情形

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银行账户明细以及报告期各银行账户的对账单,

发行人大额

资金流出的交易内容,

实地走访该等大额资金的交易方

通过查阅银

行凭证、合同以及相关交易凭证的形式核实交易内容的真实性

核查是否存在虚

增收入的情形

。走访主要客户以及供应商,确认发行人与上述客户以及供应商不

存在关联关系。取得发行人

的银行

流水及现金日记账

,核查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

供应商存在资金往来

以及相关交易的合同、凭证等背景材料及其相关交易的真实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交易

真实、

合理,不存在通过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虚假增长

的情形。



2

、关于发行人或关

联方是否存在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

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情形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获取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名单、销售收入确认政策、检查合同

的执行情况、取得公开市场的销售、采购单价的公允性资料,对客户、供应商进

行函证,对报告期

各期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或关联方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其客户或供应商

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虚假增长的情形。



3

、关于是否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

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

经济资源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抽查发行人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比较发行人

的毛利率水平、费用率

水平,取得关联方声明、关联交易明细表、

发行人

与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流水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关联方

财务报表、

发行人

银行账户大额

收付款项的对账单;核查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及价格的公允性

对比发行人主要原

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

核查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

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情形。



4

、关于

对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

PE

机构及其关联方、

PE

投资机构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

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走访主要

客户

供应商,取得发行人主要商品采购价格的公开市

场资料、执行采购与付款循环的穿行测试、对供应商进行函证,核查发行人报告

期各期销售明细表,取得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

发行人股东控制

的其他企业名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

股东交投佰仕德为

PE

机构

,不存在本

保荐

机构及

关联方

PE

机构及其关联方

P

E

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

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

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的情形。



5

、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情况的核





本保荐机构抽查发行人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对发行人相

关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进行比较,

查阅

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发行人出具

的说明、并对

发行人采购负责人及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

对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

交易情况进行了访谈和函证

,并

对比分析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

的差异情况

核查

发行人主要产品产量与原材料

采购

量的配比关系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

采购进而导致财务指标与非财务信息异常的情形。



6

、关于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

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交易以实

现收入、盈利虚假增长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明细表、银行对账单,进行互联网搜

索,并对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财务总监进行访谈。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

或其他法人、

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

盈利虚假增长的情形。



7

、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

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

行人存货明细账、报告期各期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明细表、

费用明细表等

,抽查在建工程、费用对应的凭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

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归集和分配的情形。



8

、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情形

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销售费

用明细表、管理费用明细表、发行人员工名

册、工资统计表,查询同行业、同地区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并与发行人员工薪酬

进行比较。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

粉饰业绩的情形。



9

、关于发行人是否存在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

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形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营业费用明细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核查

是否存在异常增减变动的项目,并进行费用截止性测试。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

支,不存在通过

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形。



10

、关于对发行人期末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的

核查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各项减值明细表,查询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

政策,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进行分析。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期末对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准

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11

、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等,延迟

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本保荐机构取得发行人报告期内在

建工程明细表,

发行人相关

员进行访







谈,

了解各在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现场查看报告期末的在建工

程项目,了解其工程进度。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

形。



12

、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经营、财务核算等进行全面核查,认为发行人不存在其

他可能导致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



综上,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发行人报告期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



、保荐机构

关于

本次

首次公开发行项目中是否存在聘请

第三方中介机构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

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

[

2018

]

22

号)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本项目是否涉及意

见中的情形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除依法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

估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和远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杨涛







________________







胡健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







王文曦











内核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徐朝晖











保荐业务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







范江峰











3

-

1

-

40





保荐人

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

















保荐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_







徐朝晖





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1

-

40





3

-

1

-

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北和远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授

杨涛

胡健

两位同志担任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

的保荐代表人,

负责该公司发行上市的尽职调查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



特此授权。



(此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

《西部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湖北和远气体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

_______________

_

_______________





杨涛

胡健

















法定代表人

_

_______________





徐朝晖









































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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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粮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7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专业期货经营机构,公司拥有期货行业全部牌照业务,包括: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基金销售、投资

2023-04-14

期货经济和非经济业务 有什么区别

期货是一种金融工具,被广泛应用于风险管理、投机和套利等领域。在期货市场中,可以区分出经济业务和非经济业务两种类型。经济业务是指期货合约所代表的实物商品在未来交割的过程中,参与者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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