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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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石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19:01:26 中财网
原标题:阿石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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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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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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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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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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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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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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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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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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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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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第33条所列):查阅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审批表;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材
料;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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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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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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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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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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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
站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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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第33条所列):查阅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规定;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
合同、记账凭证等;查阅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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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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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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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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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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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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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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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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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第33条所列):查阅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走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并对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复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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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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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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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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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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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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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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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第33条所列):查阅公司披露的
定期报告,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与公司
进行对比分析,了解业绩波动的原因。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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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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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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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第33条所列):对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进行访谈了解承诺履行情况,同时对比有关公司及相关
股东的承诺;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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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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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工作指引第33条所列):查阅公司章程、
分红情况、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并复印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
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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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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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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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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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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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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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与招股书计划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督导人员已提示公司对
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拟于2019年12月25日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内部决策程序,
将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对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发生的股权质押、重大投资及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宜,督
导人员提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陈 杰 张钦秋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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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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