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11 14:20:1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79 次
对于券商行业而言,由于证监会指定的分类评级政策涉及到券商的切身利益,所以该政策就像“高考指挥棒”,任何的加分项、扣分项都会让券商格外关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去年的券商分类评级中,恒泰证券从2017年的CCC级连升2级至BB级,这对公司降低经营成本、业务资格申请和监管资源分配都有较为积极的影响。不过从近一年来公司经营层面出现的一些问题来看,今年恒泰证券还想保住BB级有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压力。
今年获加分项可能性不大
从恒泰证券的业绩表现来看,该公司的经营情况难以令其获得加分。今年6月18日,天风证券(601162)发布公告称,拟以每股5.76元,总价不超过45亿元收购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恒泰证券29.99%的股权。
根据天风证券在公告中披露的恒泰证券2018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底,恒泰证券的总资产为299.15亿元,净资产为99.45亿元,分别位居行业第52和第51,恒泰证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无论是规模还是行业排名都较上一年有所下降。另外,2018年恒泰证券的营业收入为9.8亿元,净利润为-6.73亿元,分别同比下滑67.38%和195.36%。
总体来看,去年恒泰证券的营业收入在行业排名第60之外,业务能力相对较强的经纪业务收入在行业排名第30左右,而相对薄弱的投行业务收入排名也相对靠后。所以在今年的分类评级中,恒泰证券若想在与经营情况有关的几个加分项中拿分,难度较大。
而分类评级其他的加分项则与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比、境外子公司业务收入、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或者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指标、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是否持续达标、券商净资本规模、净资本收益率、上一年度净利润是否为正以及成本管理能力等方面有关。有非银行业分析师认为,由于恒泰证券2018年的净利润为亏损、机构客户投研服务收入占比较低等因素,从上述这些加分项来看,公司要拿分的把握也不大。
近1年两次被地方监管处罚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恒泰证券近1年多来两度吃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这些处罚有可能会成为今年分类评级中的扣分项。
具体而言,去年11月1日,恒泰证券曾因为违规销售P2P、违规保证最低收益率而受到内蒙古证监局的通报,并被内蒙古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现场检查,内蒙古证监局认为恒泰证券存在违规销售P2P金融产品的行为。监管信息显示,2016年以来,恒泰证券在未与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代销协议的情况下,存在代销其平台P2P金融产品的违规行为,如公准股份项目等,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的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第九条规定。
此外,恒泰证券还存在违规保证产品最低收益率的行为。经查,2017年,恒泰证券从业人员通过微信向客户北京复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明确保证恒泰创富5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最低收益率,且未采取有效措施提示客户签署《恒泰创富5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风险揭示书》,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29号)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此外,今年4月3日,恒泰证券还因庆汇租赁一期ABS违规而被辽宁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恒泰证券作为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未对专项计划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即存在部分尽职调查过程未严格执行程序,部分访谈未制作访谈记录,尽职调查底稿访谈记录不完整,部分访谈仅有录音、未经被访谈人签字等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从2017年新修订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来看,恒泰证券很有可能因为上述两项处罚而在今年的分类评级中被扣分。
《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第九条中规定:“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者被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按以下原则给予相应扣分:(一)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责令定期报告的,每次扣0.5分;(二)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并在辖区内通报,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每次扣1分。”对于券商行业而言,由于证监会指定的分类评级制度涉及到券商的切身利益,所以该政策就像“高考指挥棒”,任何的加分项、扣分项都会让各券商格外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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