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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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16:36:07 中财网
原标题:力帆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审计机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天衡
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聘任天衡会计
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
他相关业务审计、鉴证、咨询服务的机构。
国泰君安
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
做出独立判断。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泰君安作为“16 力帆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以上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
沟通确认,国泰君安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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