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13 04:16:16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102 次
产品全称:
万联证券稳健添益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简称:
万联证券稳健添益2号
产品类型:
债券型
成立时间:
2018-08-23
资金投向: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包括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可交换债(含私募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含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包括PPN、ABN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其他债券、证券回购(含正回购和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其他资产投资策略
投资范围:
(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市值占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80%;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管理人应当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15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股票型基金(不含股票型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混合型基金(不含混合型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的比例合计不超过计划资产总值的20%。
(3)本集合计划投资的信用债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存续期在一年(不含)以上的信用债主体及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资产支持证券主体及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
(4)本集合计划投资单一债券的比例不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
(5)本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40%;本集合计划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40%。
(6)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发行主体仅限于国有金融机构,且主体及债项评级在AA(含)以上。
(7)以市值计算,可转债、可交换债投资总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净值的20%。
(8)集合计划开放退出期内,集合计划资产组合中七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价值,不低于资产净值的10%。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另有规定,按规定执行。
项目参与方:
担保方—本项目不涉及担保方
融资方—本项目不涉及融资方
结构化设计:
本计划无结构化设计
自有资金参与:
管理人参与的金额不超过推广期委托人所认购集合计划资产总份额(不考虑推广期的利息)的16%。由于本集合计划的规模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管理人持有份额超过本集合计划总份额的16%时,管理人自有资金将退出以确保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份额不超过集合计划总份额的16%。
收益风险特征:
中风险
风控措施:
暂无数据
产品规模限制: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规模上限为50亿元人民币,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亿元(不含认购期利息)。
收益分配原则:
现金分红
管理人: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
暂无数据
投资经理:
周敏
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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