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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孚:中德证券核查意见
时间:2019年10月25日 17:06:57 中财网
原标题:*ST中孚:中德证券核查意见
股票上市规则
(
201
9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中孚实业提供担保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1.5
亿元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在
林州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2,000
万元融资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
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
)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孚电力”)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
23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
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孚电力资产总
额为
534,067.82
万元,负债总额为
318,704.14
万元,净资产为
215,363.68
万
元;
2018
年
1
-
12
月营业收入
310,590.19
万元,净利润为
-
29
,312.12
万元。(以
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
544,807.07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17,798.67
万元,净资产为
227,008.40
万元;
201
9
年
1
-
6
月营业收入
103,985.55
万元,净利润为
11,644.72
万元。(以上数据
未
经审计)
(
2
)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公司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
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鲁班大道东段北侧
法人代表:
管存拴
注册资本:
33,168
万元
经营范围:铝锭、氧化铝粉、铝制品生产销售(以上各项涉专项审批的凭许
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林丰铝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
8
年
12
月
31
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
141,
039.0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29,
39
.
23
万元,净资产为
-
8
8
,
000
.
1
4
万元;
201
8
年度营业收入
244,234.61
万元,净利润为
-
121,646.13
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
9
年
6
月
30
日,林丰铝电资产总额为
134,756.56
万元,
负债总额
为
225,676.36
万元,净资产为
-
90,919.79
万元;
201
9
年
1
-
6
月
营业收入
为
2,787.38
万元,净利润为
-
2,853.19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
1
年;以上融资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
2
)本次公司拟为林丰铝电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2,000
万元
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
新增担保
额度,担保期限
1
年,融资主
要用于补充林丰铝电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
1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中孚电力目前经
营和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2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林丰铝电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林丰铝电在林州市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
2,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
公司
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19
年
9
月
3
日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0.34
亿元,实际
担保总额为
70.29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合计的
212.94
%
,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
57.0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172.
83
%
;对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
13.2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的
40.11
%
。
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02.54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
期
经审计
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计
的
310.63
%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六
、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董事会已对中孚实业
为
中孚电力、林丰铝电
提供担保
事项
进行了论证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
,公司应当做好相
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第
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九
届
监
事会第
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
可实施。
保荐机构
同意
中孚
实业
为
中孚电力、林丰铝电
提供担保
事项。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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