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2-20 23:18:14 作者:期货资讯 浏览:60 次
6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公开执行信息显示,因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
记者了解到,陈正江于2014年年底加入ofo,为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早在2018年10月,“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而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是共享单车品牌ofo的运营主体。(新民晚报记者 戴天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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